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内容【汇编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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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补偿,保障员工权益,是否合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内容法律文书,欢迎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内容 篇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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