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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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上海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上海劳务派遣合同

上海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上海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工单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业务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时乙方也具备该项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该项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谨遵以下条款: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 岗位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后工资 元/月。

2.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招录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须经乙方同意,或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甲方原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变更,应由乙方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二)费用的来源及发放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提供劳务报酬工资表,经核准后按月按时发放。

2、甲方应支付按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在确定的序号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员工的体检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以甲方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并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将当 (月、季、年)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社保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

2.确保派遣员工工作场所、设施的安全,避免发生危险,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员工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必须查验相关证件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安排上岗。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条件下,按时提供合格的派遣员工,对不能按时保证派遣用工影响生产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

5.甲方有权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用以规范管理派遣员工,并对其考核,每月及时报乙方。对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的派遣员工的处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甲方辞退不合格派遣员工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报乙方备案且要书面通知乙方辞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考勤、工资分配明细、奖罚明细。工资表经甲方确认后,于每月 日前按当月实际发生额结算劳务费用,并转账到乙方。

7.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甲方对以下派遣员工可以书面形式退回乙方:并书面说明退回原因。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吸毒、贩毒,参加伊扎布特等反动组织,盗窃企业财物。

(5)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6)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8.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员工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调整其岗位时须以书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到岗工作,乙方派遣员工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应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换休,乙确乙方派遣员工享有的各项权利。

10.甲方因生产组织发生变化或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员工合同期内甲方终止用工以及员工合同期满终止用工,需给予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手续。

11.甲方有义务审核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条件下,按时提供合格的派遣员工。乙方对派遣员工进行政审及岗前体检,经岗前安全和综合治理等教育后,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劳务费用后, 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或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

3.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资计算和发放(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7日内发放完毕),以及人事、档案关系的管理和各项社会保险金的收缴工作。

4.负责派遣员工各类保险待遇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换人。

6.今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员工政策出台,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7.负责日常事务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关证明之类问题等。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有关的工作。

2.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由甲方负责组织抢救,甲方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乙方负责相关事宜(住院手续、工伤鉴定)的办理,工伤事故也由乙方统计、上报。工伤医疗费用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和甲方负担。工伤以及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医疗期间陪护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陪护人员的工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或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

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不能工作,或医疗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甲方按生育规定执行。

5.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规定从工资额中扣除该派遣员工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装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标志、证件等,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对于移交乙方的员工,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种遗留问题由甲方承担。

7、派遣员工上岗当月即交纳社会保险,未产生工资无法扣缴的,个人部分由乙方垫缴,次月由派遣员工工资扣回;企业部份当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给派遣员工个人垫付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八、结算方式。

按照约定,由乙方财务人员按月填写费用结算表,经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办理结算手续。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使乙方无法按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及为其交纳社保费用,所致损失甲方负责。

九、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故未按时结算工资额、社会保险费用及管理费等,将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无故不按时给甲方出具发票或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将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它出现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劳动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如有变动,双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资料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甲 方:(单位盖章): 乙 方:(单位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也可乙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所有派遣员工(在岗及非在岗)当月依法应得的薪资: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如下:

(三)派遣员工在甲方的管理费用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未整月在职,管理费计算方式应为100元、30天*实际出勤天数,如果出勤天数为31天依30天计算。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五) 上述费用甲方在每月 日前 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时提前。所有相关费用需要乙方开具相应的相关服务行业发票给甲方。

(六)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工工资结构详见(附件一)

(七)甲方的计薪周期为每月 日至 月 日;

(八)甲方必须在每月( 日)将派遣出勤及加班人数统计出来,甲方考勤负责人于 日将加班及出考勤核对准确后交由乙方作为计算薪资的标准,

(九)在甲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每个薪资考勤结束日所在月的次月 日前之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50 45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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