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国际贸易合作合同实用18篇
2025年国际贸易合作合同旨在促进各国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创新。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2025国际贸易合作合同”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国际贸易合作合同(通用18篇)
参考范文:贸易合作合同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不锈钢贸易合作事宜,在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出万元,共计万元作为贸易的启动资金。此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实行一方管卡,便于经营收入,支出。一方管卡的`信息,便于掌握资金的进出。
二、经营方式:甲乙任一方操作经营,一方与客户谈好的价格,报给另一方,双方共同确定。重量,以过磅单为准的净重;发生的运费,
卸车费等须双方知晓而确定。
三、利润的分成:按月或双方确定日期为准,以净收入的%提出,供双方平均分配。另%的净收入作为经营资金。
四、合作期限:双方合作为年。在此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退出合作,若退出合作,经另一方同意后,以出资额的%作为支付给退出方。若无现金支付,只能按欠款处理给退出方。
五、经营过程中,首月一方操作经营,按元/月工资支付,以后月份按经营状况而定;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造成的损失,
由当事人全部承当。
六、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以书面的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生效。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参考范文:国际贸易合作合同
乙方: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户,本单客户是上海市金轩进出口实业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客户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户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cf或cif条款”执行与客户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打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饭费,招待费等。
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监督生产。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需支付该合同成交额的30%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
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
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本次合同工件总数为十万件报价为rmb60/件,乙方收取佣金为,共计万元。
(2)给付方式及时间: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计万元。
剩余70%在甲方每月收到货款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将钱打入乙方帐户,额度为总佣金的10%。(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
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协商或或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在乙方联系好业务甲方开始生产和
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涂改,涂改处视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续!
乙方:0
年月日。
参考范文:公司国际贸易合作合同书
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1.
1.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a
1.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本通用版合同.
1.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份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应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a.12—600c中速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
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b.12-400c中速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d.试验台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部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成本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400c型中速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600c型中速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1.
3.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12-400c型中速主机每年 台;12—600c型中速主机每年台。
1.
4.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年,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2.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若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份。
2.
3.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
4.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3.
1.为了支付转让。
2.
1.条款中所规定的12-400c型中速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
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费用如下:0
3.
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
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
3.于年月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
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大写: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3.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乙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
6.自起及其后各年份按。
3.
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
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3.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
3.
(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份。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4.
1.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400c,12-600c中速主机返销给乙方。
4.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
3.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4.
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400c型中速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年内提供12-400c型中速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5.
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和乙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
2.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6.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6.
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7.
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
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o7.
2.甲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8.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8.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
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0
8.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9.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
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9.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10.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0.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10.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0.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份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
1.
1.
2.本合同以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1。
1.
3.本合同有效期见。
第十一条所述。1。
1.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1。
1.
5.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1。
1.
6.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1。
1.
7.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往来一式两份。
返
参考范文:公司国际贸易合作合同书
为一方,与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合同总金额为
9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
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一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总价:
0
总金额:
0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a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
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0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单据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
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电报:),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
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
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
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
买方:
参考范文:国际贸易合作合同
为一方,与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总金额为0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售方名称:0
购方名称:
地址:
_◎
地址:
日期:年月日
参考范文:国际贸易合作协议范文模板
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大车床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车床设备,机型cw6163,价格51.3万元/。
台;包含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含税、运输费、包装费、以及安装、调试、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
一、价款支付。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95%的即48.73万元,作为。
合同预付款。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5%即2.57万。
元。
二、技术要求。
1、能有效车4米长的轴端;。
2、设备内的所有的零部件必须是最新的,不能使用旧部件;。
三、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4、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5、如果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
四、伴随服务。
1、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6)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五、保证。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3、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参考范文:国际贸易合作协议范文模板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
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国银行和国 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 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 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
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
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品名称通知乙方。
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国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
参考范文:供电贸易合作合同书
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1.1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
样书——400c速船用主机;。
样书——600c速船用主机。
1.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本通用版合同.1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方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a.样书—600c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b.样书—400c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
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书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
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样书—600c型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鉴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1.3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
样书—400c型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样书—600c型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1.4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年,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2.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看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
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分。
2.3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4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3.1为了支付转让。
2.1条款所规定的样书一400c型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费用如下:
年..d(大写元整)。
年..d(大写元整)。
年起以后的年按每年将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3.2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
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d(大写: 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
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第二次交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d(大写: 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
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3.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6自年起及其各年份按。
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3.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
(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通常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的补偿贸易。
4.1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样书—400e,样书—600c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4.2上述订单的总价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4.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样书—400c型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
上乙方要求甲方于年内提供样书—400c型速船用主机 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5.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技术的代身,其内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6.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6.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7.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7.2甲方制造的铬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8.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8.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
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
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9.3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0.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10.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5除了在仲裁过程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1.2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1.3本合同有效期见。
第十一条所述。
11.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11.5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
同时自动失效。
11.6本合同只能根据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11.7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参考范文: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 日前需向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年,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年。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1)年u.s.d.(大写美元整);0
(2)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
u.s.d.(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年月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 u.s.d.(大写:美元整)。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乙方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 年内提供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
在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文写成一式份,双方各执一式 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
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参考范文: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邮码:
法定代表人:
0
职务:
0
乙方:
邮码:
o
电话:0
法定代表人:o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3)生产技术资料:(4)资料的修改:o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 日前需向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年,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1)年u.s.d.(大写美元整);0
(2)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 u.s.d.(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年月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 u.s.d.(大写:美元整)。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乙方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 年内提供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
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文写成一式份,双方各执一式 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参考范文:贸易合作合同精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依照《xxx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供方与需方同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交货地点:永宁县望洪镇安居工程。
二、运输方式及到达站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运送。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供货20万元,超过20万元,每个月26日前付款50%,剩余总款在10月20日前付80%,剩余款项在两个月以内付清。供货数量由需方实收入库为准(需方签字。
四、如果在两个月后不能付清所欠款项,每块好竹架板回收按8元计算,需方不能有任何理由拒绝供方收回竹架板。
五、在供货期间,需方不得向另一家公司进竹架板使用,否则供方停止供货并要求需方支付所欠所有款项。
六、违约责任:需方逾期支付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按合同价款总额每日3%计收违约金。
七、在合同发生争议且双方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提出仲裁。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0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0
年月日年月日。
参考范文: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年u.s.d(大写美元整)
年u.s.d(大写美元整)
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u.s.d.(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年月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u.s.d.(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
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年内提供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参考范文: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叁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计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技术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6000.00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
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2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20年8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20.0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
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0
法定代表人(签章)
◎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参考范文:国际合同国际借款合同
借款方:
地址:电话:
代理方:
地址:电话:
出借行:
地址:电话:
银行和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
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
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银行、银行以及银行在的总行。
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年月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万美元。
第二条承诺与付款。
2.1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
“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
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时间上午。
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
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还款。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
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
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参考范文:贸易合作合同专业模板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买方):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化工产品年度销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标的物及其标准。
3数量。
3.2本协议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发生量以甲方最终结算量为准。
3.3甲方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可以等于或低于本合同数量,乙方承诺全部接收,如无理由拒绝接收,视为乙方违约。
3.4甲方由于非计划停工或临时性生产调整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数量或质量要求供货,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5如果乙方实际需要的产品数量超过本合同暂定数量,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6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数量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价格及支付。
4.1价格为(含税/不含价):;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
4.2本合同价格为合同签订当日价格,为暂定价。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价格调整,应以产品出库当日甲方定价结算。
4.3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价格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4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支付的价款后发货。
4.5甲方的开户行及账号:收款人(甲方)开户行:账号:
收款人(甲方)名称:
5标的物交付。
5.1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交付是指:乙方自提或者甲方代办运输的,自标的物出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甲方送货的,自甲方交通工具到达乙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
5.2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标的物(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
5.2.1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甲方将标的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2.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代办发运,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应在乙方支付标的物价款时一并支付。
5.3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甲方分批分次交付标的物,买卖双方根据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标的物。
5.4买卖双方约定的地点、批次、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具体协商,且须书面确认。
5.5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应保证标的物接卸单位的装卸设备以及储存标的物的地点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标的物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标的物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6验收。
6.1买方自提的,买方在卖方库房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
6.2卖方代办托运和卖方送货的,买方在货到后3日内对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液体化工产品在未卸车前对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货到后5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卖方,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数量在正负范围内应视为合理误差。
7安全条款。
7.1由乙方自提的货物的,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所在甲方厂区(或库房)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厂区(或库房)和甲方的管理及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7.3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厂区(或库房)的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其全部承担责任。
8协议变更与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
8.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8.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债务人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3协议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9违约责任。
9.1甲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9.2货物交付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9.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过错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0不可抗力。
10.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
证明文件。
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11.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通知。
13效力及其它。
13.1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5本协议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分。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所:住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参考范文:国际贸易合作协议范文模板
本合同于_年月_日在签订.
中国公司(简称甲方)和国
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年……月份起至年……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套(件),计总值………万美元.
品号品名:__。
规格:…………o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_。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o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发票(正本份,副本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止,提供机器台,准备设备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套等,计总值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机器,年月交货.
2、机器,年月交货.
3、其他设备,年月交货.
目的口岸:o
支付办法:
包装:0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年月底前,先将各机器全套图纸(包括
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说明:本部分“补偿贸易合同”的适用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
◎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港口)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年月至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
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公司国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心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参考范文:贸易合作供货合同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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