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服务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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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服务合同明确委托人与律师的权利义务,约定服务内容、费用及期限,确保法律服务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委托律师服务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X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X元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X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职务:_________________律师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职务:_________________实习律师

现委托下列受委托人在__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进行全部诉讼活动;

2、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和解、调解;

4、提出反诉;

5、上诉;

(盖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篇3

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月日订立。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下列在〔 〕中标有√符号项目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1)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一审〔 〕,二审〔 〕,

再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申请执行〔 〕。

(2)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 〕,申请再审〔 〕,申请抗诉〔 〕,申请执行〔 〕。

(3)行政诉讼案件。听证〔 〕,申请复议〔 〕,一审〔 〕,二审〔 〕,再审〔 〕,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执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请执行,或者申请撤消仲裁/不予执行〔 〕。

(5)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

2、刑事诉讼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帮助/担任辩护人。

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4、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就 事宜/项目提供见证/咨询/ /法律服务。

二、委托权限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权限为(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

〔√〕2、特别授权(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以下为选择项)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申请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

〔 〕3、非诉法律事务委托权限:。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与本条约定不同的,委托权限依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律师、

律师为本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维护甲方权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书。

5、乙方及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及律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及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亲属同意后,可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其要求。

六、律师费及其支付(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律师费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即 日内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律师完成本法律事务所需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具《律师用时确认单》。律师费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乙方律师根据服务时间,以《律师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及余额,并可通知甲方及时补充预付律师费及金额。乙方完成本项法律事务或本合同解除时,双方结算律师费,多还少补。

3、〔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七、其他费用

律师在办理本项法律事务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1、代理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差旅费等);

2、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

八、利益冲突

乙方及律师应当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变更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九、委托事务的完成与合同的有效期限

属于诉讼/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务以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撤诉、撤销案件、终止诉讼/仲裁/执行等方式结案,或者甲方原因单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时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师应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甲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及律师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务情形的,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和赔偿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律师费用清单》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2、乙方及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直接损失。

十二、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书面(包括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十三、不保证与风险提示

乙方及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本法律事务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甲方在诉讼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风险,甲方应尽量予以避免:

1、诉讼或仲裁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随意扩大请求如得不到支持要额外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反请求应在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可能不被审理。

2、提供证据应当及时、充分,超过指定的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未在指定的时限内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鉴定都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会导致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会导致缺席审理或按自动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处理。

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造成诉讼或仲裁及相关文书被退回也视为已送达。在委托期间,变更联

系地点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师的,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送达通知及代交法律文书等后果。

5、应在裁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会丧失上诉权。

6、申请人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会导致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还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四、争议的解决(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甲乙双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约定:

1、乙方如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撤销委托,律师费不予退还、减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十六、生效条件(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 〕2、由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后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师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十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代表: 代表:

50 49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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