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验收
1.验收内容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的规定。
(3)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大于2900L时,系统允许的最大充水时间不应大于3min,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系统管网容积允许大于2900L。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应大于1min。
(6)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7)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的规定。
2.验收方法
(1)对于验收内容第“(1)”“(2)”“(7)”项的验收,采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2)对于验收内容第“(3)”“(4)”项的验收,采用对照图纸的验收方法。
(3)对于验收内容第“(5)”项的验收,采用通水试验,用秒表检查。(4)对于验收内容第“(6)”项的验收,采用观察检查
喷头验收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8.0.9条规定:
1.验收内容
(1)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抽查设计喷头数量5%,总数不少于20个,距离偏差15mm,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3)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4)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5)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2.验收方法
(1)对于验收内容的“(1)”“(2)”项的验收,采用对照图纸的验收方法。
(2)对于验收内容的“(3)”“(4)”项的验收,采用观察检查。
报警阀组验收
1.验收内容
(1)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4)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5)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验收方法
(1)对于验收内容的“(1)”“(4)”“(5)”项的验收,采用观察检查。
(2)对于验收内容的“(2)”项的验收,使用流量计、压力表观察检查。
(3)对于验收内容的“(3)”项的验收,打开阀门放水,使用压力表、声级计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