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的定义及分级
1.定义在喷头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距离喷头轴线向下1.0m处的平面进行测量,雾滴粒径Dv0.5小于200μm,D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称为细水雾。
2.分级按水雾中水微粒的大小细水雾可分为3级,如图5.1所示。(1)I级细水雾为Dv0.1≤100μm与Dv0.9≤200μm连线的左侧部分。(2)II级细水雾为Dv0.1≤200μm与Dv0.9≤400μm连线的之间部分且不属于I级的水雾。(3)III级细水雾为Dv0.1>400μm与Dv0.99≤1000μm之间的部分。
系统的灭火性能指标
1.控火
(1)减小热量对结果的影响,主要衡量指标是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
(2)减小对居住者的威胁,主要衡量指标是减小人员伤亡。
(3)减少火源的相关性,例如热释放速率、火势增长速率以及火灾扩散。
2.抑火火情抑制是运用充足的细水雾来明显抑制火源的热释速率并阻止火势的再增长。
3.灭火表示火被完全抑制,无任何燃烧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