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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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第一篇】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二篇】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

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三篇】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四篇】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如何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很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五篇】

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

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

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

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

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

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六篇】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

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七篇】

云南素有“万绿之宗、彩云之南”的美名,今年假期我和妈妈做了个昆明、大理、丽江、中甸双飞七日游,那里领略不完的壮丽风景和许许多多令人激动的体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大理。

火车抵达大理时是早上6:00,在崇圣寺外我拍到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古老的三塔三足鼎立,白色的塔身被洒上了一片红光,背后的苍山显得更加雄奇峻秀,而前面的洱海却像一面沉睡的玉镜。呵,这是我看到过的最美的.日出。

白天我们游览了蝴蝶泉、天龙八部影视城……离开大理的那一个晚上大理的星空再一次叫我惊叹不已!漆黑的夜幕上繁星密布,一颗颗星星像价值连城的钻石在闪闪发光,仿佛是上天送给我的离别礼物。

(二)香格里拉。

妈妈说全世界的人都在寻找香格里拉,我们在峡谷和高山间绕来绕去,终于来到这个神秘的地方。

清晨一张嘴就可以呵出一团白气,我顶着寒冷爬了一百四十级台阶来到松赞林寺,那里珍藏着众多的经书,还有很多的转经轮。

在纳帕海我第一次骑马。我的马很漂亮,额头上有一圈白毛。有时候它很听话,有时候又很淘气,一溜儿小跑起来害得我惊慌失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牵马的扎西却还要在马屁股上拍两下。

晚上我们参加了藏族人家的篝火晚会,喝青稞酒、吃烤全羊、跳锅庄。真是个迷人的夜晚。

(三)丽江。

我们坐大巴去丽江那天风和日丽,丽江古城人特别多,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这个古老的小城。

环城有一条河,家家户户门前有水,水底铺着柔曼的水草,小鱼儿逆水拼命游着,等待着顺水而来的虾米。河岸边的柳树吐出了绿芽儿,一片春回大地的景象。

导游告诉我们在小城游玩只要懂得逆水而入顺水而出的道理就不怕迷路,我们开始自由行动。我品尝到了竹蜻蜓、虫蛹等美食,又去小店淘宝,羊皮画、羊绒披肩……我淘到的是一把精致的弓箭,弓是用竹子做的,很有韧性,可以射十几米远,箭筒里有三支神箭,我太满意了。

天黑了,一串串的红灯笼亮起来了,河面上一盏盏河灯在晃动,像一朵朵盛开的荷花,载着人们美好的心愿。

(四)玉龙雪山。

玉龙雪山有十三座山峰,像一条矫健的玉龙横卧山巅,残雪还没有消融,白雪映照着蓝天显得天空更蓝。

上山的路可以骑马,也可以坐索道,因为有过一次不错的骑马经历我选择了骑马。我的那匹马才三岁,牵马的胖金妹说:“上山的时候要俯着身子,下山的时候要微微后仰。”我照做了,我的身体随着马有节奏的脖铃声抖来抖去,很自在,一点都不紧张,路人看我骑得很老练,头上又戴顶牛仔帽,都叫我小牛仔。

我骑着马在遮天蔽日的云杉林中穿越。一棵棵杉树拔地而起,笔直地伸向蓝天。松树叶子都落净了,只剩下一颗颗松果还挂在枝头,有时候我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松果。森林里的空气特别湿润、新鲜。

终于到达云杉坪了,我看见主峰扇子峰上白雪皑皑,人们在雪山脚下穿着最艳丽的衣服载歌载舞,多么神奇的地方呀。

忽然七日读后感【第八篇】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i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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