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就餐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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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方案【第一篇】

一、工作背景

新一届的经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已经组建完毕,此次新组建的干部队伍主要由大二学生组成,各部门将在新学期招收新的干事。财务部的主要工作在于日常财务来往的管理与记录,使青协成员清楚了解每一笔花销。对于一个团体来说,资金是各部活动的基础,在这个层面上说,财务部工作做得好坏与否,对整个青协的工作会产生重大影响。财务部与其他各部一样,是隶属于社团委的相互协调的部门,这就决定了财务部的工作离不开各个部门以及主席团的配合与支持,同时,财务部只有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才能使整个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正常运转起来。在我院青协新组之际,先拟订一下新一学年的工作计划: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财务部的工作应该是长期性,持续性的。平时我们会时刻注意协会经费的收支,严格按照程序给各部门的发票进行报销(各部门部长签完字拿于会长签字,然后财务部部长给予报销,已报销的由财务部部长签字留档)

2、在九月份财务部开始招新。

3、十月,青协会针对本院20xx级新生进行招新,财务部此时则负责对新会员进行一系列的归档及会费的记录。

4、十月上旬,财务部将组织志愿者到巢湖火车站进行志愿服务。

5、拟定常规工作为与质保部一起举办一场捐助物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待定)

6、十一月份我部将主要负责“青年志愿者素质拓展大赛”(待定)

7、下半年的活动本着集思广益的原则,活动计划将由本部门成员拟定。

三、部内的自身建设

1.优化,完善人员内部机制,招生认真把好入部关口,保证新招收的干事能够有能力有责任心把部内工作做好

2.会费与档案有专人负责

3.财务部成员若条件允许将组织部门成员随采购人一起采购

4.部门干部层定期召开小型会议,明确分工。

5.确认每学期大小工作时间安排,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6.集中力量搞好每学期活动的重头戏,青年志愿者素质拓展大赛,力争把经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推到巢湖学院的最高端。

7.定期召开部门例会,总结经验,改善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奖罚分明,并明确近期工作任务。

8.营造部门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活泼但不松懈;例会和活动都要进行签到,严明纪律。

9.培养部门成员工作能力,发现人才,提拔人才,设立重点培养对象,给予机会,重点培养。

10.可以请已退的部长或部门元老回部门,向新成员介绍工作经验。

11.每次活动之前召开统筹会议,结束之后召开总结会议,参加活动的部门成员要上交活动的工作经验总结分析或口头总结。

12.跟青协其他部门搞好关系,就像一家人那样,相亲相爱,以求青协财务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13.可举行一到两次出游或聚餐活动,增进部门成员凝聚力,团结意识。

四。工作流程:

活动策划

2.人员安排

3.外出工作

4.活动组织、开展

5.工作总结、金费结算并备案

五。总结

以上为财务部的一些工作设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许会有一些变更与调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以此工作计划为基础,结合每一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完善自我,相互沟通,发挥财务部的职能。争取再做突破,为我们青协争光,我作为财务部部长会以昂扬的心态来对待我的工作,相信通过这学期的计划,我们的工作会越做越好,预祝我们这一年的工作越做越好,并且能够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因为我们就是一家人!一个大家庭!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保证伙食质量,把有限的伙食资金真正的用到员工身上,特制定此食堂伙食管理方案。

一、餐标的分配

标准

项目早餐 中餐 晚餐 一日合计

公司补贴 1 5

个人支出 1 0 3 4

合 计 2 9

客餐标准 2 4 4 10

二、餐票操作方式

1、在员工内部取消现行的餐票制;员工家属、亲朋好友使用客餐票制。

2、客餐票由计划财务部制作,人力资源部管理,分早、中晚两种,面值分别为2元、4元,公司将不对客餐票进行餐费补贴。

3、员工的家属和亲朋好友就餐,需经提前预定后购买客餐票就餐。

4、公司员工伙食费扣取,采取按出勤天数扣取和购买客餐票相结合的方式:需经常在公司吃早、晚餐的员工实行按出勤天数扣取,标准为元/天;经本人申请可以不执行按出勤天数扣取伙食费办法,需在公司用餐时可申请购买客餐票预定就餐,未申请者不安排。

5、不接受外单位人员搭餐,公司客人就餐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按接待餐审批程序就餐。

三、后勤日常管理

1、即日起取消现行餐票制,原未使用完的餐票退回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按相应标准补回所扣金额。

2、食堂操作流程:了解市场行情—列出菜谱—清点出勤人数—采购—验收—加工—做好收支记录。

3、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1)食堂员工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饭菜可口,色味俱佳。

2)服务热情、诚恳、快捷、周到,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食堂员工要服从分部分管食堂领导和厨师长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准抽烟、不干私活。

4)食堂采购员常了解市场行情,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优质价廉。

5)对采购的所有食物必须有两人进行验收,确保饭菜的数量和质量。

6)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物品不得霉烂变质,无故造成损失的,厨师长按30%赔偿,严格入库出库手续,不得出售食品。

7)禁止现金购买饭菜,严禁不收、漏收客餐票,违者处罚当事人2-5倍的罚款,罚厨师长1倍的罚款。

8)做好食堂卫生工作:

a、食堂地面干净,餐桌摆放整洁,室内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b、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变质霉烂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c、餐具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d、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勤看卫生小常识。

9)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10)每日做好食堂收支记录,每月结清食堂帐目,并做好每月伙食费用分析。

11)加强后勤工作透明度,在食堂大庭设立公示栏,公示当日菜谱、市场行情等内容,起到公众监督的作用。

4、后勤工作人员激励。为增强后勤工作责任心,确实履行客餐票制度,在原考核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以下内容:

1)组成后勤服务质量评议小组(10人),由分部各岗位派代表组成,每月15日、30日集中对后勤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内容为后勤服务、成本的控制、菜的品种、口味、卫生等方面,评议工作由分部后勤副经理组织,人力资源部参与,评议结果分:不合格、良好、优,与奖金挂钩,月评不合格者扣罚后勤班组月奖金200元,对月评议结果为“优”或受到领导公开表扬者奖励后勤班组奖金200元。

2)奖金由分部后勤副经理管理,在发放月工资时兑现。

食堂管理规定【第三篇】

1、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三、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五、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八、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九、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二、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三、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十四、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 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红

副组长:谭芳菲

成 员:保健医生以及各班工作人员

(二)、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 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 罗园长园长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

3、由谭芳菲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何志成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司机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 员工在食堂就餐以餐票结算,就餐人员应提前购换餐票,食堂拒收现金,不赊不欠。

二、 晚餐就餐人员应提前登记预约,一旦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以杜绝浪费。

三、 员工就餐需自备餐具,或自费购置公司餐盘,所有餐具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四、 外来人员就餐,需由关系人提前到企管部办理客饭手续并通知食堂,凭客饭条就餐。由食堂配备餐具,餐后进行消毒、清洗并保存。

五、 食堂设有通知板,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公布当天菜谱,就餐人员进行晚餐登记,公司发布有关通知,全体员工应予以关注和爱护。

六、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顺序排队就餐,提倡文明礼让,对不遵守公司就餐规定扰乱秩序者,食堂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司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七、 就餐员工对食堂膳食的意见建议可向食堂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正常就餐。

八、 就餐人员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禁乱倒剩饭和洗餐具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九、 爱护食堂一切设施,个人原因造成损坏需视情况赔偿。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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