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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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篇】

1 、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 、采购原则

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 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 采购程序

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 验货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 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 采购纪律

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三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招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投标。由招标办在医院网站、宣传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投标。由招标办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四)在特殊情况下,因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工程项目的时间性等,无法实施正常招投标程序的,经招标委员会研究批准,招标办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方式。

第五条招投标基本程序

(一)医院使用单位及有关经办部门向招标办提出招投标申请,编制、送审招标文件;

(二)招标办向招标委员会报送招投标申请;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投标单位;

(五)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组织召开招投标会;接受投标文件;

(七)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

(八)选定中标单位,公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六条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

第七条开标

(一)开标原则

1、开标会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由招标办组织;

2、开标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3、开标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唱标应按签到或抽签顺序进行。

(二)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签到;

2、招投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宣布会议纪律;

4、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5、宣读投标文件(按签到或抽签顺序),公开唱标,由招标办监标;

6、进入评标阶段,决定中标单位;

7、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

8、会议结束;

9、公示。

第八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四)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评标定标

(一)评标由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负责。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和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适当增加评委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以上的奇数。

(二)评标定标程序

1、由招标办、纪检监察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确定为有效投标的投标书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质量、工期、组织设计、制度和措施、项目小班子情况、企业实力、信誉、业绩等方面进行评议、评分。

3、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招标办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评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宣布招投标无效

1、所有投标单位或绝大多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2、所有投标报价均超出有效标价允许的浮动范围,或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雷同或陪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严重影响本次招投标公正性的行为,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三年内不准其进入我院市场。

第十条中标

(一)中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公示3天无异议。

(二)中标通知书经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发至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转包或以附属单位代替,如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排序由备选投标单位代替,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

(一)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经办科室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起草书面合同,由审计科、财务科审核,经分管领导签章后,加盖公章。

(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项目结算方式,原则上不付预付款。项目结算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处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一、本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护理部、器械科和物资供应科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等。

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四、要求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以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符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由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限期;

6、医疗耗材包装应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证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六、对采购的医疗耗材采取采购登记制度,详细的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发放到科室的必须有双方经办人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

七、设置医疗耗材用品库房,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经常与库管和有关科室保持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保障供给。

八、医疗耗材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九、临床使用医疗耗材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

符合标准,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

十一、使用后的医疗耗材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

十二、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采购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机关处理。

三、附则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生产物料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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