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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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篇】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考核通则

奖励

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考核

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考核评价【第二篇】

1、考核结果的等级评定:

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特优”、“优秀”、

“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级,并作如下界定:等级特优秀优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考核总分95分以上85―95分70-84分50-69分50分以下

2、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晕轮效应,对比效应,平均化等),考核结果经过除权处理实行部门(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门,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特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5%

中等人数: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65%

有待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0%

急需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注:考核列入极优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须同时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1、 促进部门各级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强部门凝聚力。

2、 促进部门建立奖罚分明、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 公开、公正、全面、客观原则

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在部门内部对全体员工公开,评估者要对被评估者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

2、 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

要根据不同岗位(工种)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每一项考核要量化到具体内容,并且易于操作,不能过于繁琐。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形式。

第三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本部门考核各级员工成绩的记录应作为升职、升级、调动、退职、核薪等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主体及日期

第四条 考核主体

考核实施一般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综合管理处组织,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进行评价。

第五条 考核周期

各职能经理实行季度考核,各职能主管与其他员工一般都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第六条 考核日期

1、 每周综合管理处统一汇报各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问题分析。

2、 月度考核在每月

3、 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日、7月10月日以及次年1月

4、 半年度绩效考核在每年7月 1月

5、 年度考核应在次年1月日以前完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

第七条 考核内容的确定

1、 根据部门年度战略要求,综合管理处在部门管理层面、各处及各个岗位之间,将战略目标从大到小层层分解,归纳出具体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由此构成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即绩效部分,作为考核的依据。

2、 根据公司发展对员工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要求,综合管理处选取的必备工作能力和态度指标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 考核内容的组成

考核内容主要由三部门组成。

第一部分,是根据关键业绩指标确定的绩效部分,主要是对相关职位的部门以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落实和量化。

第二部分,针对其无法量化的工作能力设定不同的等级或层次进行描述。

第三部分,针对工作中体现出的不同工作态度分等级进行描述。

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第四章 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应用

第九条 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底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 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 已征召入伍者;

4、 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5、 中途离职者;

第十条 考核结果依成绩分下列六等。

1、 一等:100分,考绩在100分,列为一等,绩效工资1级。

2、 二等:90-99分,考绩在90分以上未满100分者,列为二等,绩效工资2级。

3、 三等:80-89分,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89分者,列为三等,绩效工资3级。

4、 四等:70-79分,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79分者,列为四等,绩效工资4级。

5、 五等:60-69分,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69分者,列为四等,绩效工资5级。

6、 六等:60分以下,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绩效工资6级。

第十一条 受奖励或惩戒者,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其分数:

1、 记大功1次加10分,记功1次加5分,嘉奖1次加2分;

2、 记大过1次减10分,记过1次减5分,警告1次减2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1、 曾受过任何一种惩戒;

2、 迟到或早退累计扣分10分以上者;

3、 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4、 旷工1天以上者;

5、 六个月内出现安全事故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一等至三等:

1、 在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 迟到或早退累计30次以上者;

3、 旷工两日以上者。

第四章 奖惩规定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根据其事由、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及奖励等,并记入考绩记录。

1、 对本部门业务或技术有特殊贡献或创新,并经采用而获显著绩效者。

2、 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部门或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者。

3、 能对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的因素防患于未然,或对其危害因素进行防护消灭,因而避

免损害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情节轻重程度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警告、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绩记录。

1、 行为不捡、屡教不改或破坏集团及部门纪律情节重大者。

2、 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本部门产业或人员利益蒙受重大损害者。

3、 对可预见的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本部门遭受损害者。

4、 对本部门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顾或隐匿不报而怠误时机,导致本部门遭受损害者。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处应于每年1月 日前将各级职员年度考勤及奖惩资料填妥。

第五章 考核申诉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向综合管理处提出申诉请求。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处根据申诉事项核准申诉事宜,在收到申诉请求三日内给予申诉者明确答复。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十九条 各级员工考核成绩的记录均由综合管理处保存,除经理级以上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二十条 考绩人员须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的立场评议,不得泄露或徇私舞弊,违者分别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经总监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物流部综合管理处。

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方案【第四篇】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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