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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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对员工个人要求【第二篇】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五篇】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xx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方,用电为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匪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14、晚上: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加班工资结算

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宿舍楼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职工。

第四章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请假要求

教职工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丧假、探亲假等。教职工因故半天以上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后补办,手续不齐的作旷工处理。

(二)请假程序

1、病假的请假程序

(1)教职工病假应凭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单和病历向学校办公室请假,病假证明单由学校办公室留存。三天以下(含三天)病假须报请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病假须报请校长批准。无病假证明单作事假处理。

(2)老师有病假时,仍坚持到校上课后再回家休息,当天可不作病假统计,但也必须向校区办公室交病假证明单;如果当天无课未到校,仍按病假统计。

(3)教职工因急病来不及到校请假,可本人或由家属通过电话及时向学校领导、办公室或教学处口头请假。但事后须凭医院病假证明单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的请假程序

(1)教职工因个人和家庭特殊情况须请事假的,必须事先递交请假条。一天以内事假须报请分管校长批准后,向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上事假须报请校长批准后,向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由教学处安排课务。

(2)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事先到校请假的,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口头请假。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相关待遇

1、凡各种假期涉及教职工的。工资部分,按京南市教育局文件宁教人[2004]10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凡各种假期涉及教职工的校内分配部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当月考核部分

教职工的病假为30元/日,从当月奖金扣除,扣完为止;事假为60元/日,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如超出奖金总额,从工资中扣除;旷工为200元/日,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如超出奖金总额,从工资中扣除。

班主任病事假达五天以上的,班主任费按比例扣除。

(2)学期考核部分

病假累记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事假10—15天,病事假累记一个月。扣除学期考核奖金额的25%。

病假累记一个半月以上至二个月,事假16—20天,病事假累记一个月以上至一个半月。扣除学期考核奖金额的50%。

病假累记二个月以上至二个半月,事假21—25天,病事假累记一个半月以上至二个月。扣除学期考核奖金额的75%。

病假累计二个半月以上,事假25天以上,病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全额扣除学期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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