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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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奖惩制度【第一篇】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玉砫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二)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幼儿园奖惩制度【第二篇】

为认真落实《教职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教科研

1、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个人研讨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末要有论文和经验总结,对参与交流的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全国性-交流3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本园交流3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150—100元;本园60—3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每月检查评分与工资挂钩,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100—60元。

4、积极参加特色教学活动,对承担周六、暑期班教学的除按原方案分配外,达到教学效果另奖100元(按考勤)。

5、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绘画类:国家级8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文体类:国家级800元;省级600-400元;市级300-100元;本园50元。

二、考勤

1、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病假每天扣日工资30%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10天,扣全月超时奖。

3、事假每天扣日工资和超时奖,月累计超过3天扣全月超时奖。

4、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分钟,超过1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当月无超时奖。

6、学期无病、事假,全勤者奖励50元。

7、婚、丧、产假、工伤发本人工资,无超时奖。

8、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人流作产假,第二次及以上作病假处理。

9、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由值班领导开据出入证方可离园,并记载时间,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责任事故

1、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下浮其档案工资一级,执行一年,停发一年超时奖、年终奖,并视影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2、幼儿摔伤造成骨折、缝合,承担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30%。

3、门卫人员二十四小时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严把进出关,凡进园外来人员须进行登记,不准家长带宠物入园,无家长带领的幼儿不允许离园。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发当月工资,辞聘。

四、其他

1、上班衣着不整(穿拖鞋、高跟鞋、披长发、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班、开会私自带孩子的。一次扣10元(包括周末特长班、夜间开会)。

3、教师不得随意承诺、动员家长转班,发现一次扣10元。

4、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私自办班,违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终奖惩

除按上述奖惩办法兑现外,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计80分。

2、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计20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加分:论文获奖加3—8分;示范课获奖加5—10分;活动区前三名加2—6分;周六特长班、暑期班每期分别加3分;绘画辅导奖加2—4分;文艺指导奖加3—10分;受到家长普遍赞赏加10分;服从安排另时顶班加1分/次;有突出贡献加5—15分。

4、年终评比先进班级每班加6分,先进个人加3分。

5、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

①病、事假半年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分,超过10天,每天扣2分,一年累计30天扣50分,依此类推。

②幼儿意外轻伤扣1分/次,造成骨折、缝合五针以上等伤害,扣5分/次;

③幼儿走失及时找到,但造成不良影响10分/次;

④家长投诉,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

⑤不服从安排扣5分/次;

⑥传是道非影响团结扣5分。

六、福利

1、婚、丧假除规定假期外,另给路途假,市内一天,省内二天;职工直系亲属有丧者补助100元。

2、中学以前的在校子女每年补助药费100元;16岁以下子女补助医疗保险费48元,14岁以下独生子女发保健费60元。

3、劳保:每学期三十元以内开支(二条毛巾,二块香皂),女职工卫生费每年48元;另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一双胶鞋,二双手套,一套工作服。

幼儿园奖惩制度【第三篇】

制定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批准人: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晋州市发达运输队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和术语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5)《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四、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2)公司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科负责,考核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详细规定

基本原则

(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考核形式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采用现场检查、记录资料查阅、相关人员评议、平时统计汇总等方法,按公司分工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责任考核。

(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别为每年1-6月,7-12月。考核结束次月的10日以前奖惩兑现。

考核标准

(1)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2)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若发生重大事故,则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退出考核。

(3)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总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总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细则见《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奖励规定

(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避免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3)在紧急情况下,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4)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者;

(2)一次性嘉奖,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验证,报公司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4)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4)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5)本年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处罚规定

(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1)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3)无证从事运输作业的或指派者;

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6)不按规定报告交通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7)擅自拆除或改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的;

(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1)管理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2)驾驶人员不听从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的,处以50-100元罚款。

3)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2)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3)对交通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5)安全培训不到位。

(6)驾驶员及员工(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3)伪造交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5)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技科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2)对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8)罚款处理,由安全科报公司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扣款。

幼儿园奖惩制度【第四篇】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第五篇】

经费来源:

由幼儿园经费里按每人150元/月提取,共计经费每月11*150=1650元。

奖励:

一、月出满勤奖30元/人。

二、开学后两周以该班人数为基数,每增加一人月奖该班教师每人10元(中小班28人,大一班38人,大二班41人)。

三、一月内教学(工作)效果好,家长满意度高,常规(计划、教案、记录等)检查合格,无各种不良反映奖100元。

四、每月补助:陈铭30元,余云凤30元,周洁30元。

五、班主任完成工作量,该班幼儿无意外发生,家长满意度高,每月奖30元。

六、凡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镇级一、二、三等奖按80、50、3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按100、80、50元进行奖励;教师投稿在《渡口》上,发表1篇奖励教师50元每篇。

惩罚:

一、考勤部分:

1、早晨接车教师及司机7:00出发,非接车教师7:30(或8:00)入园准备接待学生,下午幼儿离园后教师离园,非接车教师按要求完成工作后方可离园(值班教师按每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后方可离开)。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不能无故迟到、早退,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2元;早退一次,扣2元,旷工1小时(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元,到上班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一次扣款2元。

4、教师有事请假需事先上交请假条,待批准后方可离开。病假每天扣10元(住院者有医院证明除外,请长病假的按中心学校规定执行);事假每天扣20元;旷工每天扣50元。(病假、婚丧假除外)。

5、学习、会议、备课、教研及其它活动缺席的每次扣20元,事先不请假者加倍扣除。

6、 教职工公事外出,必须事先向园长说明去向,否则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二、 教育教学部分:

1、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学具、范画、缴各类计划、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教学奖金5---20元。

2、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告诉保育员的,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到幼儿园一次扣20元。

3、幼儿进餐时,教师要指导幼儿进餐的技能,培养进餐文明行为习惯,如进餐秩序乱,每次扣5元。

4、教师出现大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10—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厨房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一次扣厨房人员工资100元;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卫生。

1、教室、睡房、活动室、卫生间、负责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保育员工资5元,当月累计3次扣30元。

2、班级物品摆放不规范,如讲桌和摆放饮水机的桌子上乱放其他杂物,毛巾、口杯乱放,每次扣班主任工资5元,当月累计3次扣30元

3、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如裤子、衣服、鞋子穿反,纽错,头发乱,脸、手涨,一次扣班主任5元,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30元。

4、幼儿食用的饭菜不卫生,如菜里有虫,饭里面有耗子屎,每次扣餐饮员工资10元,当月累计3次扣50元,并降低工资50元。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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