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方案(案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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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整治行动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问题,提高我县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提升车内车身环境形象,提高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司机文明驾车素质,将公交车、出租车建设成我县文明形象的`良好窗口,为分宜打造“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作出贡献。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出行满意度。一是大力提升出租汽车硬件品质,着力改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车身广告及各类标识的张贴,丰富出租汽车服务品类,积极引导企业投放个性化高端出租汽车,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出行需求。二是强化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软实力,倡导驾驶员注重个人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形象。三是重点围绕回应乘客需求、费用交付等方面的技巧和艺术,着力提高驾驶员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乘客的愉悦出行体验。四是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帮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3.倡导文明礼让行车活动。大力倡导出租汽车、公交车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提升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窗口”文明形象。一是倡导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车过程不加塞抢道、不使用移动电话、不吸烟饮食、不吐痰抛物等。二是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依法处罚。三是倡导乘客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助老爱幼,不影响行驶安全,不在禁停区域招手揽车,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城市流动窗口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二是规范行业形象。规范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统一服务用语,保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营运标志标识清晰,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齐全有效。

5.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合规化进程。

2.全面行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分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工作项目》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工作。

3.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及时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我县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见附件)

2.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交通整治行动方案【第二篇】

一、整治目标

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大幅提升,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85%以上、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完好率100%,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率100%,城区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到位;城区文明交通指数位居全市三县第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北至泗水大道、东至洪泽湖大道、南至运河大道、西至西安路的主城区范围内。重点为文城路、北京路、淮海路、众兴路、运河大道和洋河路、解放路、人民路、桃源路、上海路等五横五纵道路。

(二)重点内容

整治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行为。

解决五类难点问题:路口交通信号灯该建未建和设置、配时不科学问题;个别区域、路口、路段交通拥堵不畅、秩序混乱问题;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及陈旧破损问题;城区停车场、临时泊位配建、设置不到位不完善问题;部分重点路口未渠化或设置不合理影响路口畅通问题。

三、步骤安排

从3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8日至3月1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迅速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间及任务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深化措施落实,在3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宣传排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结合单位任务及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沿街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部门分工,集中梳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停车位设置不规范、路口渠化不到位等问题,科学制定新建、整改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利用7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重点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等五类交通违法整治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持续掀起整治行动热潮。对排查阶段发现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以及停车位设置不到位、易堵易塞瓶颈路口等问题,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新建、改建、修护等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序时推进。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提高,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深入查找文明交通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研究交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巩固好综合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红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卫国和副县长、公安局长许尔斌,副县长李大明任副总指挥,宣传部、督查室、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文明办、住建、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局,由刘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

(二)强化机制保障。健全文明交通管理机制,以机制保障交通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季度或按照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会办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制度;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住建、城管、公安要联合审核把关。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督查室要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设施排查整改、不文明行为整治、文明劝导活动等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每半月编发一期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责令其在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工作实行旬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另外,要分别在3月11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部署和启动落实情况,4月1日前上报宣传和设施排查情况,6月30日前上报设施整改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整治行动总结。

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霞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争取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力争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纪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1.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霞美派出所及时向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通报客货运车、渣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

路长办乡村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对辖区内路面破损、积水路段等问题及时上报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霞美派出所、镇路长办、镇道安办

2.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各村委会要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五小车辆”排查,及时上报镇道安办;

霞美派出所要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实现对校车、渣土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培训,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各村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叉口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县乡道路沿线农村主要出入口“五有工程”即: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夜间有路灯照明;

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各村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上报至镇道安办,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1.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落实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省、县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推进“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标准,各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劝导站创建;

各村农村劝导员在重点时间段和节假日,要上岗进行路面疏导,确保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

3.持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中队要联合各村村级路长协管员加强巡查,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1.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文化站、宣传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各村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协管员、老人协会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进村入户,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宣传办、镇道安办。

2.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辖区内中、小学要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课时;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每逢节假日或寒暑假,要落实好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要加强上、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及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红星职专、宝莲中学、柳南中学、霞美中心小学、镇教委、霞美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辖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村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要对交通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我镇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县人民政府和20xx年1月29日县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暨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按照20xx年2月1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靳昌到调研罗次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情况及工作要求。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府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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