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调研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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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第一篇】
8月25日至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平带领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洛川、宝塔、延川、安塞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现场交流、调查问卷、座谈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来打,坚持以创建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是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多次召开市县乡三级动员会和现场观摩推进会。
二是在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设立基础设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规划五个专项推进办公室,建立了月督查、季排名、年度考核,以及部门包县指导、行业垂直指导、信息调度、明察暗访等多项工作制度。三是克服财政困难,强化资金保障。20xx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亿元,“厕所革命”资金亿元),中央、省级和市级投入分别达到亿元、亿元、亿元。各县(市、区)也通过项目整合和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乡镇、村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农民出资和投工投劳,洛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出资投劳占比达60%以上。
(二)规划统领分类施策,集中整治打造样板。
一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体系,编制《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导则》《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总体纲要》《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示范村规划》,为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遵循。
二是完成1784个行政村村庄分类,确定集聚提升类村925个、城郊融合类村252个、特色保护类村212个、搬迁撤并类村47个。
三是以“八清一改”为重点,接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9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以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为重点,统筹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巷道硬化工程,刚性治标,系统治本,建设重点达标村1000个,示范样板村150个。全市涌现出宝塔区赵家岸村、洛川县黄连河村、黄龙县苜渠村、吴起县南沟村、安塞区西营村等一大批文化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自然山水型示范村,累计建设绿色家园村庄236个村,其中24个村庄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4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三)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全市1784个建制村硬化路通畅率达到100%,宝塔区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命名为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累计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060处,受益人口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消毒设备安装率达到90%以上,分散工程消毒措施100%,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95%自然村通动力电,用户供电可靠率达%。村庄林木绿化率36%。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
二是以资源化利用促回收,以回收促收集,以收集促分类,累计建成县级垃圾处理设施13个,镇级垃圾处理站57个、中转站27个,配备村庄保洁员5843人,设立村级垃圾兑换点601处,168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占行政村总数的95%。富县牛武、洛川京兆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站建成投产,宝塔区被列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三是对全市农村万常住户厕所现状、改厕意愿、改厕计划分类造册登记,逐户建立档案。累计改建卫生厕所232523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宝塔区、黄龙县、富县和子长市分别被确定为省级“厕所革命”示范县和重点县。
四是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58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84个,污水治理村和有效管控村庄分别达到859个和824个,占比分别达到48%和%。宝塔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五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量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洛川县琦泉生物质发电厂和金亿来废弃地膜、反光膜加工厂建成投产,年加工处理果树废弃枝条、废弃地膜、反光膜万吨以上。
(四)建管举措行之有效,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探索务实整治方法,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充分发挥示范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点上示范向面上展开,涌现出延川县青平川、永坪川、文安驿川,安塞区南川、中川,子长市安定川等一批示范带。宝塔区北过境沿线整治为解决城乡结合部村庄难题提供了经验。洛川、富县探索形成“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五统一户厕新建模式和沼气池改建模式。黄陵县隆坊镇示范推广单户、联户污水处理模式。安塞区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在茶坊等村示范推广生活垃圾堆沤有机肥技术。黄龙、延川等县将村容村貌提升与古村落保护开发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田园变游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旅游产品、贫困村变旅游村,实现环境改善与产业增收双赢。延长县引入长丰牧业公司,在张家滩、交口、七里村、安沟4个乡镇探索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甘泉县将“门前四包两禁止”制度向农村延伸推广,落实属地乡镇、村组队干、农户三级管护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吴起县周湾镇小口则村按月收取卫生保洁费用、洛川县交口河镇“十户一长”“巷道长”网格化卫生管护、安塞区沿河湾镇“三长合一”(村长、路长、河长)等有效做法,管护及运行长效机制正在建立。
(一)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滞后。还有866个行政村未制定村庄规划,一些村规划前瞻性不够,未能将环境整治与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主导产业配置有机结合,少数地方存在大拆大建现象。尤其是村庄绿化美化方面,没有完全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有的地方简单照搬城市模式,乡村特色不明显。
(二)整治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县(市、区)对整治工作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把精力用在打造少量“样板”上,城乡结合部、三产集聚村、偏远拐沟村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整治统筹联动不紧密,部分村庄街道、巷道公共环境较好,但农户院落、公路边沟、果园及设施大棚周边生产环境整治措施还不到位。
(三)村庄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许多农村外出进城人员较多,产业结构单一,集体经济薄弱,导致垃圾、污水、厕所等基础设施民用民管的制度难以落实,存在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一些县区简单推行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机制,对一些相对偏远、人口少的村组来讲,存在不切合实际、劳民伤财、不可持续的问题。
(四)整治资金投入短缺。财政投资仍然是主要资金来源,但受财力制约,市、县两级财政投入难以保证,奖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路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等长期性刚性投入缺乏制度性保障。中省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不够,且主要分布在各行业部门,整合难度较大,不能充分发挥聚集效应,资金管理使用的精细化、科学化、绩效化水平还需提高。
(五)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击性、运动性特点比较明显,巩固提升的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环境卫生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样板村、重点村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面上总结推广不够。群众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靠要思想严重,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
(一)坚持规划引领。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延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村庄发展有目标、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多规合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对村庄人口总量、设施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趋势、生态保护、村集体经济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通过整治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共服务便利、田园风光优美、生活富裕和谐的目标。
(二)坚持加大投入。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中省资金、项目争跑力度,研究完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措施。继续坚持涉农资金整合捆绑、统筹使用,用足用活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优化财政供给结构,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市县财政+社会资金+群众自筹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拓宽投入方式,多渠道破解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制约瓶颈。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净化人居环境。坚持整治与保护、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大拆大建、不重复建设。村庄绿化美化要以当地树种、乡土特色、自然风貌为主,不求园林化,但求生态化。要深入分析农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兼顾脱贫攻坚、产业开发、移民搬迁、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统筹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坚决防止造成资金投入偏差和浪费。要把产业开发作为重要依托,持续做大特色产业、做强集体经济,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经济保障和人力支撑,实现人居环境靠农民整治、优美人居环境让农民享受。
(四)坚持示范带动。借鉴宝塔区佛道坪村、赵家岸村,安塞区南沟村,洛川县黄连河村等典型模式,突出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特色,努力打造文化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自然山水型的典型样板,做到“县县有品牌、乡乡有样板、村村有特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示范辐射带动,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向面、全域推进,努力实现“点上精致、线上美丽、面上干净”的整治目标。
(五)坚持常态治理。通过完善政策、建立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夯实各级领导和乡村干部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表彰问责,建立督查督导机制。推行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配套村规民约,建立村庄保洁机制。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探索源头减量,形成切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明晰污水处理设施产权、使用权、维护权,形成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常态化运维机制。
(六)坚持合力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五个专班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及时召开各类现场推进会议,总结推广基层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农民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共受益的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第二篇】
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以村为主、社会参与。村委会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村三大革命。
(一)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制定方案切实可行、推动推动措施强而有力、群众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陈量垃圾全部清除、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集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实行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长效治理和管理体系完全建立、群众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安居乐业、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
(三)找差补缺、建章立制、迎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组织人员自查自纠,实行补差补缺、完善资料、迎接检查。全力保证实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检查组满意。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xx成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xx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项目组、督查考核组、维稳组,以此来保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宣传工作将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多方筹措、保障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监督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奖惩并举、以奖代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除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外,xx政府将坚持全xx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第二、第三两个阶段,xx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安排,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xx政府将加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工作行动迟缓、开展不利或阳奉阴违、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人为干扰、阻挠或破坏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确保胜利成果不被少数人践踏。
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第三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加强村庄规划布局,引导农村社区建设,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建设,把村容整洁摆在了十分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始终把土地整治工作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土地置换安置小区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村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些试点示范村镇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也有不少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其城管局所驻的镇村也不例外,村有4259人,xx65户,xx个村民小组卫生脏、乱、差较为突出的小组有:河边、学堂下、胡屋坪、老安置地、新屋、老屋、火车站及邱屋、杨屋等。虽然工作队进驻后与镇、村一起不定期进行装运,但由于经费、人员等问题的困扰及村民素质的问题有待提高等客观因素制约着多项工作的总体推进。“三送”工作队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生活污染不断加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之生活污水和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现场观察到,农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随意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越来越重,局部地区沟渠淤塞,污水横流。本村河边小组(老一中对面)有一个村委的简易垃圾池,周边300多户的生活垃圾全部倾倒在河边,大雨来时直接被大水冲走,由于车子进不去,给周边的村民带来很大的健康隐患。
(二)公共设施配套不齐全。
大多数村只注意农民住房主体工程建设,而对新村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
(三)管理机制缺失。
一是部分村级卫生队伍不健全,环卫设施不配套;二是大部分村缺乏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长期处于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状态;三是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四)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村自来水水源大多为地表水,极易受到各类污染源的侵蚀,水质差,且大部分无处理设备;不少地方供水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农民生活用水。村处于城乡结合部,部分村民还未安装自来水,问题比较突出的如老屋小组黄日春等25户,要求安装自来水问题多次与工作队联系,但由于目前火车站的自来水压力不够,只能等到206国道改建后,新增自来水新管线方能解决。
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长期累积所致,其根源在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
一是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使得环境整治的重心几乎全部放在了城市,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广大农民的生存环境权益未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相比,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既无全面系统的措施,也无强有力的管理手段,使得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基础十分薄弱,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投入不足。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帐较多,加上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导致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虽然每年村有5000元的环卫经费,但到现在一直未到位,每次的垃圾装运都要村委及“三送”工作队先行垫付。
三是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对环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卫知识作指导,尚未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相关部门环卫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未能达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导致农民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快推进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统筹城乡发展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已经成为影响各地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将农村清洁工程列为市政府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造福百姓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实现村容整洁势在必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以统筹城乡发展和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二)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要科学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村镇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建共享。要以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认真编制农村环保规划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延伸。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市、县政府应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乡(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中转补助;市、乡财政应对垃圾运输和养护保洁经费予以保证;村庄清扫保洁费用可适当由村集体(置换土地收益,建立部分集体房用于卫生所、超市等公益收益,部分土地出让所得)和农民自筹,也可设立“村卫生保洁基金”。从长远看,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提高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四)重视抓好项目资源整合。
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第四篇】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东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前往市内有关镇街、广州市从化区、惠州市博罗县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并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通过专家、政协委员、提案者与部门、镇街之间的协商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最终形成了《抓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东莞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全域创建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市为抓手,坚持基础整治和建设提升并举,推进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精细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推行考核测评制度。以第三方考核为主要形式,建立健全“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对全市33个镇街(园区)人居环境建设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部分镇街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精细化管理。塘厦镇以田心社区为试点,推行“街长制”,由社区“两委”干部担任街长,负责定期巡查村庄的街道、巷道,重点关注街巷的乱搭建、卫生死角、乱摆卖等卫生乱象。
三是落实奖惩机制。部分镇街将村(社区)的考核得分作为以奖代补的评级标准下发卫生费,如东城街道明确90分以上的村(社区)可奖补90%,85—89分的可奖补80%,80—84分的可奖补70%,80分以下的需要检讨说明。
2.环卫保洁基本全覆盖
调研组走访的所有村(社区)均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转运,配有保洁员开展卫生保洁工作。大部分镇街实行市场化运作,由镇街统一招投标聘请保洁公司对村(社区)进行保洁。按照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大部分村(社区)在村道、街道、巷道摆放垃圾桶、垃圾车,部分村(社区)设有垃圾池,并建有垃圾中转站。东坑镇丁屋村,几乎家家户户门前摆放有垃圾桶,村民将垃圾放到垃圾桶,由保洁员进行清运。
3.传统文化保护得到重视
围绕“记得住乡愁”,很多村(社区)注重民居、民俗等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如大朗镇巷头社区,建有村史馆、毛纺织展馆等公共设施,展馆以时间为轴线,通过照片、视频、族谱、报刊、生产生活工具等叙述从先民迁移定居繁衍到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发展变迁。塘厦镇龙背岭社区,作为典型的传统客家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较好地保存了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麻涌镇麻三社区,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民居、文物等传统建筑进行不同程度的修缮和保护。
4.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调研组走访的村(社区)均建有休闲公园、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如厚街镇桥头社区,建有多个休闲公园、篮球场、停车场等,村民公共休闲空间进一步扩大;东城街道周屋社区,建有多个休闲公园等便民设施,丰富了村民日常休闲娱乐生活;厚街镇宝屯社区,每个自然村建有休闲公园,人均绿化面积超过20平方米;石排镇下沙村建有文体活动中心,便于村民开展文化活动;大朗镇巷头社区,建有图书馆、木偶戏等非遗保护学习培训基地、社工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所有村(社区)均建有公共厕所,部分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有的有多个标准化一级公厕。
尽管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与“80%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的目标仍有不少差距。
1.村庄规划缺失,未建立整治台账
除少数幸福村居或美丽乡村样板外,大部分村(社区)尚未完成规划编制,没有详细的村庄规划公示。针对“三清三拆”工作,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做好相应的摸底工作和建立任务清单,缺少工作台账,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少总体规划。多数村(社区)未将村内需要拆除的废旧房屋、棚舍等登记造册,也未在应拆房舍上做相应的拆除标记,甚至部分废弃、危旧房屋没有做好标识。有的村(社区)虽然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标识,但没有进一步处理。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宣传“三清三拆”工作的内容和展示工作进度。绝大部分村民不了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当部分基层干部认为人居环境整治就是单纯的搞好环境卫生。
2.整治成效一般,新旧村差距明显
在调研组所到的22个村(社区)中,除了塘厦镇龙岭背社区、樟木头镇官仓社区、东坑镇丁屋村、寮步镇坑口社区、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麻涌镇麻三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情况相对较好以外,其他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一般。新村与旧村人居环境建设差距较大。新村规划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完善,巷道整齐、打扫难度低,卫生总体做得较好。老村存在脏乱差现象,“三线”乱搭,房前屋后、道路两边的草丛中有较多生活垃圾,较多废弃危旧房甚至残垣断壁尚未拆除。
3. “三清理”不彻底,存在垃圾围村现象
对于垃圾处理工作,部分村(社区)干部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把自家房前屋后打扫干净即可,缺乏总体意识。调研组走访的所有村(社区)都存在卫生死角,边角地、闲置地、民房之间的巷道等有垃圾堆放,部分民房前后生活生产工具乱堆放现象比较严重。河道、沟渠、池塘等水域的清理工作有待加强,多个村(社区)在河岸有垃圾堆积、水体有漂浮物,沟渠水体黑臭,严重影响村容村貌。
4.应拆未拆较多,“三拆除”力度不足
在调研中发现,村(社区)乱搭乱建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巷道、房前屋后、商铺均存在超出房屋建设范围的遮阳或遮雨棚;部分存在配合农业生产活动而搭建的田间地头窝棚。老村应拆未拆的废弃、危旧房屋存量较大。部分村(社区)干部和群众对拆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于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定义不清楚。有的群众认为在自家房屋边缘搭建临时建筑是合理的,也是有必要的,但也有的群众认为,这样侵占集体土地,也影响村容村貌。
5.过于依赖保洁公司,整治机制未完善
当前,我市多数镇街实行统一招投标的方式,聘请保洁公司开展村(社区)保洁工作。村(社区)保洁工作由镇街和保洁公司负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村(社区)的财政压力和工作压力。但由于镇街是业主,村(社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力度明显不足,缺乏良好的反馈渠道和机制。部分村(社区)干部认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就是“监督、督促好保洁公司进行保洁工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全看保洁公司。
大部分村(社区)没有额外的卫生保洁费用支出。但从目前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来看,完全依赖保洁公司,整治效果并不理想,“脏乱差”现象的背后是保洁设施和保洁机制的不完善,按照“干净整洁村”标准,目前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数量仍然不足。
6.意识有待提高,群众参与度不高
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与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有较大关系。当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难点在于群众的素质、意识跟不上。部分村(社区)商业区较多,餐饮店众多,不少群众随手乱扔塑料盒、塑料杯、纸巾的现象严重。同时,有的群众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卫生意识较差,村(社区)卫生保洁工作难度较大。另外,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力度不足,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较低,很多群众对此不知情、也不参与,政府“一头热、村民一头冷”的现象比较突出。
1.广州从化、惠州博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
一是精品示范,强化打造标杆样板的带动作用。惠州博罗县依托罗浮山,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七星耀罗浮”的村庄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定位和特色,引进相应项目,建设示范样板,带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从化区坚持把规划作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先手棋”,通过“依托特色小镇建设,组团连片,辐射一批”的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岭南风格的特色小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公共发展。
二是广泛动员,激发村民建设家园的内生动力。惠州博罗县多个村庄结合自身实际,联合村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学生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环保意识。鼓励学生争当“宣传员”,把环保知识带回家,引导家长树立榜样,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日常清洁行动,为美丽乡村建设作贡献。从化区组建由在职领导干部、退休老干部、优秀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新时代文明宣讲队伍,开展走村入户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宣讲活动。村党支部书记带头示范,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最美乡村、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活动,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三是完善机制,压实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责任。从化区从20xx年起,建立起“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制度,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输送骨干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博罗县部分街道通过强化督促检查,压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由镇政府抽调党政办、纪委、农办、环卫公司等多个单位组成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组,督查各村的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督查结果全镇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部分镇街通过签订三包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由镇党委与村党组织签订《创建干净整洁村责任书》,各村与村小组签订《创建干净整洁村责任书》,村小组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浙江省部分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
一是坚持持续有序推进。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过4个阶段。第一阶段即示范引领阶段(20xx—20xx年),选择1万多条行政村,全面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卫生改厕、河沟清淤、村庄绿化,五年共投入600多亿元,建成118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10303个环境整治村。第二阶段即整体推进阶段(20xx—20xx年),把整治内容拓展到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和农房改造,形成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步建设的格局,三年对17283村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第一轮村庄整治。第三阶段即深化提升阶段(20xx—20xx年),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着力把农村建成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全省共创建58个美丽乡村先进县。第四阶段即转型升级阶段(20xx年以来),以“产村人”融合、“内外魂”并重、“居业游”共进为基本要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一时美向持久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发展美、形态美向制度美转型,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是坚持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浙江一条重要举措就是“三清一拆”,即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对农村地区,提出所辖100%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标准的目标,具体包括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等8项标准,要求改拆后土地利用率达60%以上,做到即拆即清,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
如杭州市桐庐县,第一,推进基本环境整治。重点是拆除“三房”(危房、旧房、附房,特别是废弃的猪圈、茅房和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美化墙体、整理杆线。第二,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开展村道硬化和垃圾、厕所、污水革命,并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第三,完善环境绿化美化。推进村庄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见缝插绿,实施岔道和空地整理美化,清理围墙乱贴乱画,实施拆墙透绿。推进公共环境美化工作,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美化房前屋后;整合村内空闲地,建设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公共配套设施,美化公共场地;对旧建筑采取针对性的保护和整治,在拆除破旧、文化价值低的建筑同时对有价值的建筑翻新修葺,美化历史建筑。
三是坚持分类梯次创建。浙江主要分三步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第一步搞好村庄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厕所革命三大战役同时展开,引导村民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农村生态之美。第二步加强农房风貌引导,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从治理脏乱差向优化布局转型,从村点向连线成片转型,打造农村形态之美。第三步深入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挖掘讲述好乡村故事,塑造好文明新风,促进整乡整镇美丽乡村、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多级载体创建,实现外在美向外在美与内在美并重的转型,打造农村人文之美。
比如嘉兴市各地自然资源和发展基础不同,对全市村庄整治创建分不同层次来推进,再推动逐步提升创建的内容和水平。目前全市90%的村庄首先达到“净化、洁化、序化”即干净整洁的要求,其余10%的村庄在达到干净整治基础上推动建成美丽乡村,在这10%的美丽乡村中,再进一步推动提升创建层次。选择有故事可讲、有文化底蕴、有特色资源可挖掘的约100条左右的村庄发展乡村旅游。
1.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结合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我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城市,应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结合,加强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积极探索,以更高标准的要求,全域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瞄准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地区的目标。珠三角地区作为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率先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东莞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这既是发展契机,又是全新的挑战,必须瞄准目标,整体推进,努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乡村的样板和示范。二是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全面开展“三清理”,加大力度清理村(社区)存量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房屋周边杂物,美化居住环境。全面整治村庄沟渠、河道、池塘,推进村庄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见缝插绿,实施岔道和空地整理美化,全方位整治闲置地、边角地垃圾堆积问题。三是加大力度拆除村(社区)废弃危旧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明晰界定违建标准,并向群众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整治违建的意识。四是大力整治“三线”乱象。加强与电网、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出台整体“三线”整治与建设方案,整合各类财政补贴,集中整治农村“三线”蜘蛛网问题,并实现电网、通信等更新迭代发展。
2.注重创新基层治理与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相结合
一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我市有着特殊的人口结构,大部分村(社区)外来人口远超本地村民,村情、民情复杂。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外来村民认识到建设美丽乡村的权利和义务。将外来村民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共同为村(社区)建设出谋划策、献计出力,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降低对保洁公司的依赖,推广道滘镇对村(社区)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干净整洁村的标准和实际村庄的保洁需求,配足保洁员,镇街和村(社区)的两委干部、全体村民做好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三是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学习浙江省,省内清远市、梅州市等地“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经验,通过村规民约、成立乡贤理事会、评选文明户、强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强化群众对村内事务的评议作用,营造“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氛围,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3.注重人居环境整治与城乡要素统筹融合发展相结合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市大部分农村已经“非农化”“城中村化”。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能把城市和农村割裂开来。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但是建设美丽乡村也不能完全按照城市发展的思路,应做到“求同存异”。
一方面,求“同”。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用城乡一体的理念,规划建设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将村公共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同市、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同网融合,实现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市镇各级提供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存“异”。要保留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和乡土风貌,传承好村庄的优秀文化基因。尤其是在“三拆除”中,对有文物价值的民居、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确保修旧如旧,尽量保持原貌。
4.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与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相结合
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是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都对农村的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产业的提档升级必须跟上整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要充分利用好“三旧”改造政策,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下定决心“三清三拆”,开列正负面清单,正确引导村民,化解历史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拆除的拆除,该升级的升级。
鼓励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实施村级工业园连片整合、连片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工业园,改善村级工业园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优质产业和高端人才集聚,推动村级工业园可持续发展,切实让群众看到清拆的好处,享受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红利。
同时,立足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决治理田园污染问题,从土地流转入手,通过产业准入、生态环境准入标准,落实土地转租同环境整治联动一体责任,加快推进土地向高端种养业流转集中。开展代耕农摸查,制定合理政策,加强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妥善处理代耕农的安置、赔偿问题,确保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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