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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360分解质因数:360=2×2×2×3×3×5=23×32×5。

360的约数可以且只能是2a×3b×5c(其中a,b,c均是整数,且a为0~3,b为0~2,c为0~1)。

因为a,b,c的取值是相互独立的,由计数问题的乘法原理知,约数的个数为(3+1) ×(2+1)×(1+1)=24。

我们先只确定关于质因数3的约数,可以是1,3,32,它们的和为(1+3+32),所以所有360的约数的和为(1+3+32)×2y×5w;我们再来确定关于质因数2的约数,可以是1,2,22,23,它们的和为(1+2+22+23),所以所有360的约数的和为(1+3+32)×(1+2+22+23)×5w;最后确定关于质因数5的约数,可以是1,5,它们的和为(1+5),所以所有360的约数的和为(1+3+32)×(1+2+22+23)×(1+5)。

于是,我们计算出值:13×15×6=1170。

所以,360所有约数的和为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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