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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产业投资集团组建期间 明确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我市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年底前要整合重组一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成立若干个产业投资集团。为顺利做好产业投资集团组建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参与整合重组的市属国有企业平稳运行,现就参与整合重组的市属国有企业,在产业投资集团组建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 企业新进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调整提拔原则上一律冻结。对确因工作需要进人或调整提拔的,需书面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人员招聘和干部选任工作的有关规定、标准、程序进行。

二、 严禁发生突击调整工资、福利待遇和发放奖金津贴等行为。

三、 严格控制预算之外的新增大额资金使用和新增项目投资,严禁以各种形式变卖、转让、抽逃、隐匿资产。

四、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确因工作急需进行正常投资、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的,需提前征询派驻企业监事会的意见,派驻企业监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 要自觉接受派驻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严格遵守整合重组期间的工作纪律,正确处理好整合重组和生产经营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正常有序运行,防止效益不正常下滑和国有资产流失。 本通知从即日起生效。对违反本通知有关纪律要求的企业党委和企业领导人员,市政府将给予或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D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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