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write('

答:索赔产生的原因:①当事人违约;②不可抗力事件;③合同缺陷;④合同变更;⑤工程师指令;⑥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

索赔应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①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③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其认为合理的决定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通知相应承包人。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决定可通过谈判和协调方式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则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①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该通知应当在承包商察觉或者应当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28天内发出。②承包商未及时发出索赔通知的后果。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竣工时间不得延长,承包商无权获得追加付款,而业主应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③承包商递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在承包商察觉或者应当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42天内,或在承包商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承包商应当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④在索赔的事件或者情况产生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议并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期限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⑤工程师的答复。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或对过去索赔的任何进一步证明资料后的42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建议并经承包商认可的其他期限内作出回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或不批准并附具体意见。

索赔的证据如下所述。①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②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③工程各项经业主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④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⑤工程各项会议纪要。⑥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⑦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⑧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⑨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⑩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瑏瑡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瑏瑢工程有关施工部门的照片及录像等。瑏瑣工程现场气候记录,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瑏瑤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瑏瑥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瑏瑦工程会计核算资料。瑏瑧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