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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温州对犯罪释放人员实行 “二严一管”, 其出发点是好的, 因为一些犯罪释放人 员的人格发育异常, 有犯罪的倾向, 而且他们很多人长期好逸恶劳, 追求生活的奢华和享 乐, 并且没有一技之长, 走向社会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所以如果对他们管理不严, 他 们极有可能再次犯罪, 危害社会和群众。 但我们也应看到, 温州对犯罪释放人员实行 “二 严一管”, 劝其离开温州, 以此来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将有犯罪前 科的人劝出温州, 实际上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法, 它可能对温州地区的治安有一定的 作用, 却以邻为壑, 将社会治安的危险转移到其他城市。 而且也不利于犯罪释放人员的改 造, 这些人会认为自己是被社会所抛弃的人, 因此容易自暴自弃, 再次犯罪, 所以温州对 犯罪释放人员实行 “二严一管” 的措施是有缺陷的。 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犯罪, 做好犯罪释放人员的工作, 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 完善对犯罪释放人员的监控工作, 建立由派出所、 司法局、 社区共同组成的联合 监督机制, 通过犯罪释放人员的家属、 邻居以及同事等来了解犯罪释放人员的心理状态、 工作情况和交往关系等, 及时发现犯罪释放人员可能再犯罪的苗头, 防患于未然。

(2) 一些犯罪释放人员由于缺少相应的文化和劳动技能, 走上社会后很难找到合适的 工作, 针对这个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犯罪服刑人员的培训工作。 比如在监狱 中, 就应当鼓励犯罪人员进行函授学习, 获得学历和文凭。 同时根据社会上企业的需要, 培训犯罪服刑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 这样他们走向社会后就相对容易找到工作, 避免生活 没有着落而二次犯罪。

(3) 教育人们转变对犯罪释放人员的看法, 通过电视、 报纸、 网络等, 以生动的事例 来教育人们, 使他们认识到这些人虽然犯过罪, 但不意味着他们永远是罪犯, 很多犯过罪 的人后来成为很优秀的人, 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所以我们要以关心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使 他们体会到社会的温暖, 这样就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而不应当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对待 他们, 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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