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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土地: 

  用好审核和监管两把利剑 

  保护土地,是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最大任务。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是安邦立国的基本依托。然而,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国家,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总量养育着世界22%的人口。可以说,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命脉。 

  保护土地,首要解决的就是土地被乱占乱用、浪费和不科学使用问题。推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关键在土地使用和审批过程中严加审核和监管。审核和监管如同土地保护的两把利剑,守护着土地资源的红线。审核与监管对土地保护同等重要,没有严格的依法审核,仅靠加大监管是不够的,同样没有大力度地监管,即使审核再科学,也不能确保土地不被浪费。在保护土地上,我们必须审核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交互发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避免土地被乱占乱用和浪费现象。 

  那么,如何用好审核和监管这两把利剑呢? 

  第一,严格批地前审核,做好批前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法,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的使用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用地预审。在大力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实施全国统一制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切实加强对土地审批前的监管。 

  第二,严格用地审核,做好批中监管。用地审核要坚决执行集约、节约用地控制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建设,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闲置土地认定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面积。 

  第三,坚持跟踪审核,做好批后监管。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对因自身原因迟迟未动工建设或者建设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收回的土地,根据不同用途,积极促进合理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纳入政府储备;新上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闲置土地。对因规划调整不能建设造成闲置的土地,可以耕种的恢复耕种,待详细规划明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再进行重新审核,批准用地。 

  梦想始于行动。保护好弥足珍贵的土地资源,需要我们高擎审核和监管这两把利剑,双刃齐发,彻底斩除一切破坏和浪费土地的恶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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