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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物要深怀敬畏之心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文物,是我们祖先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以其勤劳和智慧的双手创造并保存下来的物件,它承载着一个历史时期的厚重文化,是维系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记忆的纽带。对文物,我们每一个都要深怀敬畏之心。 
  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大量的古建筑、古树木、古籍、古器等珍贵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让这些历史久远的寂寞文物在百姓生活中活生生地站了起来,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提供了丰厚滋养。然而,在文物保护中,还存在着屡遭破坏、安全形势严峻、违法案件多发,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矛盾突出等诸多问题。文物保护的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法治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文物是祖先留下的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历史文物。别看有的文物锈迹斑斑,甚至毫无经济价值,但只要认真研究它、读懂它,就能够让原本一件件“不会说话”的文物打开“话匣子”。它不仅能够帮助现代人穿越时空,了解历史、走进历史、还原历史,而且能够从历史中总结经验、吸取营养,从而更好地借古鉴今、面向未来。 
  正因如此,每个人对待文物都应该像对待国宝一样,有一颗敬畏之心。 
  对文物怀有“敬畏”之心,就要强化保护意识。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全面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共同协调发展的关系,自觉把保护文物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层面。 
  对文物怀有“敬畏”之心,就要加大保护力度。将文物保护工作列为党和政府以及各单位各部门的大事,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对一些损毁严重的文物进行抢救和修复。通过加大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考古和研究。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文物的普查、保护、监督和执法力度,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对文物怀有“敬畏”之心,就要深入研究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要以尊重历史、抱朴求真之心对待文物。认真研究其自身价值,特别是在印证国家历史、凝聚民族精神、展示先民智慧等方面的价值作用。要弄清文物的历史断代、沿革传承,挖掘文物所经历的各个历史时期的真实信息;弄清文物遗存的地域环境,研究文物所反映的人地关系;弄清文物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关联,揭示文物背后的故事。 
  对文物怀有“敬畏”之心,就要注重传承历史文脉。要坚决反对拆古建新、拆真建假,坚持修旧如旧,保护好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古建筑保护维修,要按照原规制,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尽可能原址保护,减少迁建。要坚持最小干预,注重日常维护和预防性保护,减少落架大修,防止因过度干预造成对文物的损害或破坏。 
  总之,文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见证。只有对文物多一分“敬畏”,才会对文化多一分“尊重”,从而更加有力、更为科学地保护文物,使其更好地服务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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