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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1)内容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它体现着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两重关系:生产力是人对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则是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两重关系是物质生产本身所固有的,是由物质生产的内在本性所决定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概括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
①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每一种现实的生产关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状况基础之上的。生产力的状况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能否产生,决定了它产生后变化发展的方向。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生产力的任何变化都会立即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前者经常变动,后者则相对稳定。只有当生产力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原有的生产关系已经基本不能适合它的发展时,才会出现变革生产关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人们不能仅凭生产力的某些变化,就去变革生产关系。
②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它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变革的前提有其客观尺度:
a.从质上看,一种新的生产力已经形成;
b.从量上看,这种新的生产力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占主导地位,或
者说已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二者的统一是生产关系变革的物质前提,是何时进行生产关系变革以及如何变革的客观标准。这种“决定”和“反作用”的矛盾形成了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2)意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矛盾运动,表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起作用,不以任何人、任何阶级以至整个人类的意志为转移。但这个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那里是各不相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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