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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发生的前提,即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及其相互作用都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就没有现实的主体、客体及其关系,也就没有现实的认识活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不仅指发生学意义上的认识来源,更主要是指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人是在实践中通过视、听、嗅、触等感官活动接触事物的现象,并透过现象发现本质、透过个别把握一般、透过偶然掌握必然,达到对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实践的需要是推动认识在广度、深度上不断发展的根本。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还在于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认识范围的日益拓展,认识水平的日益提高,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的日益丰厚,都与认识手段和条件的不断更新密切相关,而这正是实践活动的结果。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就要通过实践不断改造自然物和社会关系,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和创造其他生活条件。人要在实践中达到预想的目的,就必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有所认识。各门科学对世界某一领域的探索和认识,并不是为科学而科学、为认识而认识,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们某种生产、生活的需要。人的认识活动主要有两方面作用:
① 是对事物的解释功能,即以规律性的认识解释事物;
② 是对人的行为的指导功能,即以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
认识活动的两方面的基本功能,都是为了使人能够既“合规律”又“合目的”地改造世界。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人的认识是否符合认识对象,是否具有真理性,既不能从认识本身得到证实,也不能从认识对象中得到判明,只有通过实践,即通过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才能得到检验。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它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和认识运动过程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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