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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灵活运用各种直观形式。①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选用,强调的是先进行模象直观,在获得基本的科学概念和科学原理后再进行实物直观,这比一开始就进行实物直观的学习效果好。②词(言语直观)和形象(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配合。为了增强直观的效果,不仅要注意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合理选用,而且必须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2)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直观过程中有关知识的获得,有赖于学生对直观对象的注意和观察。为促进学生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感知规律的内容如下:①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②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③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④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其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⑤对比律,指在性质或强度上具有对比关系的刺激物,当它们同时或相继作用于感觉器官时,往往能使学生对它们的差异感知变得更加清晰,从而提高感知的效果。(3)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前,必须让学生明确观察的目的,进行有关知识的准备,并拟定详细的观察计划;观察过程中,要认真培养学生观察的技能和方法,让学生把握合理的观察程序,并认真作好观察记录;观察后,要求学生对观察结果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和总结,写出观察报告。(4)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由于知识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头脑中的加工改造才能掌握,因此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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