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介绍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考试科目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1.建筑设计(作图);
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3.建筑结构与设备;
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考试时间
2019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5月11、12、18、19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第一天 |
8:00-11:30 |
建筑设计 |
13:30-15:30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第二天 |
8:00-11:30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3:30-17:30 |
建筑结构 |
|
第三天 |
8:00-10:3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第四天 |
8:00-10:30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30-18:30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2019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5月11、12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第一天 |
8:00-11:30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第二天 |
8:00-11:3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2:30-18:30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考试费用
注册建筑师考试各地费用不同,考生需根据当地官方发布的报名公告进行缴费。
考试报名
报名入口
各地注册建筑师报名入口不同,考试需根据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公告到指定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下表所列)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建筑学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5年 |
||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7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
两年制毕业 |
10年 |
||
城市规划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7年 |
||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8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
两年制毕业 |
11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8年 |
||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
9年 |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级注册建筑师
1. 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中专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
5年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
7年 |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
8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
10年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
大专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
毕业 |
3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
本科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
2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
3年 |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1.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必须贴黑白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职业年限证明;
4.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查询
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亦可关注注册建筑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
合格标准
注册建筑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90 |
54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140 |
84 |
|
建筑结构 |
120 |
72 |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00 |
60 |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00 |
60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85 |
51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00 |
60 |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100 |
60 |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00 |
60 |
证书领取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注册管理
注册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