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员工心理疏导方案 员工心理疏导方案【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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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心理疏导方案【第一篇】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服务是运用心理学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公众幸福感的关键措施,是培养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我县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方面,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案(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因素。另一方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服务和管理能力严重滞后。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古浪的重要内容,作为预测预警预防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从深化健康古浪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责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实现健康甘肃、平安甘肃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健康古浪、平安古浪建设战略部署,强化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从我县基本县情和实际出发,将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三)基本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托幼机构、学校、社区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制度,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达95%,90%以上的肇事肇祸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三级医院均开设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全县至少有一所医疗保健机构设有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符合县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广泛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弘扬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文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影电视、动漫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多种形式的文化影视影像作品,倡导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各类媒体在报道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有意识地预防不良心态,保持内心平和。(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主动发现心理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县卫计局负责)

(三)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将心理危机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和演练。依托综治办,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重视自杀预防。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计局牵头,县综治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定期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特殊教育机构要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及有关部门尤其是老龄办、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残疾人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展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人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家庭暴力等心理创伤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对流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省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注重运用社会公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做好特殊人群社会心理预警、相关信息采集、重点摸排等工作,加强与特殊人群的沟通了解,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防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要把社会情绪、社会心态等情况作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研判,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提出整办建议,及时消除化解影响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在服务管理中消除和减少群众的负面情绪,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卫计、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推进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县民政局与卫计部门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1所以上基层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扶持社会组织,动员专业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志愿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康复全覆盖。(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计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其它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要建立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县妇计中心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探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县卫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门要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要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医疗机构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实践督导体系。(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科协配合)

(二)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管理,允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工作,改进鉴定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评。(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并热心大众心理健康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志愿服务。(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充分发挥各级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作用,对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行业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省级和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关街道)党委(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卫生计生牵头、综治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积极配合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综治机构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问题,探索将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机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快心理健康服务法制化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和《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鼓励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将实践探索得来的好经验好方法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形式固化下来,为其他地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示范引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基础保障。要积极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管。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定期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对不符合行业规范,服务质量差,违反伦理的机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整改,甚至吊销从业资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心理健康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应用。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促进中医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发展。(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员工心理疏导方案【第二篇】

为做好我校学生返校前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热入住隔离区学生的关怀,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按照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防控工作中的要求,制定此心理疏导方案。

一、总体措施

以“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为依托开展工作,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二级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全面做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热入住隔离区学生的心理疏导,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结合学校防控工作的整体要求负责全校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开展对隔离区学生的心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心理保健宣传手册;开展学生心理筛查,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精准把握,建立心理档案,动态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心理状况科学分类,指导学院进行重点的跟踪监护和精细帮扶;做好学生危机预案,对有需要的同学开展线上心理疏导,为观察区学生开设专门的预约通道,通过线上的个体咨询及时排除心理危机,促进学生心理调适,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对确实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同学及时给予转介,联合辅导员一起做好送医就诊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书记、辅导员及班主任等要结合学院整体防控工作安排,在学校心理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生开展鉴别排查,在排查中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原有的重点关注学生和原本存在精神疾病学生的排查,将排查结果报送心理咨询中心。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了解学生心理需要,将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供必要又实际帮助;做好心理预防和预警,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开启快速心理危机反应工作机制,确保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联合保卫处保障学生安全,及时给与安抚、给与陪护,及时做好上报,报告学院领导、学工处和校医院等部门。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学院要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对于观察区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共同了解学生的情绪、行为变化,在危机出现时,征得家长的支持,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

(三)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通过关注学生微博、微信、QQ等自媒体上的言论,及时了解学生观察期间的心情动态和心理困扰;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认真倾听他们的困惑与烦恼,安抚学生的情绪,给学生解释和传达学校在疫情特殊时期的观察政策,以获得学生理解;对于身体的发热或其他不适,与同学讨论应对方法,引导同学理性对待当前疫情,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及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对于他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尽可能给予一定帮助;对于情绪波动较大、出现精神异常情况的学生,要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帮忙联系心理咨询中心,妥善处理与安排。

(四)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要积极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及时关心本班、本寝处于观察区学生,每日与学生发问候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心理状况,做好危机识别和抗疫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的普及和活动宣传工作,推送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调适方法。积极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的在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朋辈互助建立的形式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关注,为学生提供持续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

员工心理疏导方案员工心理疏导方案【第三篇】

5月25日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随着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很多中小学将5月定为自己学校的心理健康活动月,5月25日为心理健康活动日。“”是“我爱我”的谐音,确定的意义是爱自己才能更好的爱他人。心理健康的第一条标准就是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用尊重,友爱,信任,宽容的态度与人相处,给予爱和友谊,与他人同心协力。

为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同时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经学校领导研究,开展本次心理健康活动日。

本次活动日的主题为“沐浴心育阳光,健康快乐成长”,旨在普及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对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宣传,解答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缓解其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心理困惑和烦恼造成的压力,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能够通过此次主题活动日,让更多的同学进一步意识到,在认真学好知识的'同时,还应积极地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活动开展计划:

时间:20xx年5月25日

地点:立新小学

(一)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1)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显示活动日的主题“沐浴心育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2)展板宣传。在学校小广场摆放展板,制作心理展板,各班级利用周末时间搜集并制作“美丽心灵”卡,样式自定,文字自写,各班班主任挑选一部分优秀的,粘在一张8k纸上,在23日前交到德育处,德育处再挑选一部分好的贴到宣传展板上。

(二)讲座

周五下午第二节课,组织六年级级部到多功能报告厅,由我校心理健康教师王梦玲老师进行“快乐心灵,健康成长”的讲座。

(三)心理班会

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一到五年级的学生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在自班教室开展“爱护自我,尊重他人,构建和谐班级”的心理健康主题班会。

(四)征画征文比赛

开展主题为“我爱我,认识自我,快乐成长”的画画征文比赛。一到三年级每位学生画一幅画,四到六年级每位学生写1篇文章。优秀者将获得“快乐小精灵”书签。

1、每项活动由各负责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质量,并注意收集整理活动资料。

2、本届心理健康活动日是我校首次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希望各班能够能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安排,使更多的学生通过参与活动得到快乐,受到教育。

开展职工心理疏导方案【第四篇】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要求,根据《临渭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构建职工心理服务体系,加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22部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临渭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规划和政策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探索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职工群众心理健康服务,增强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工会在您身边竭诚为您服务”主题活动为统揽,依托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基层工会组织建立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室、辅导室,聘请心理健康咨询专家,举办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为职工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依托各级工会,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多元化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网站和APP),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做好职工的心理健康科普、筛查和测量工作,推动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档案。20xx年底,30%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向社会、工会系统内广泛招募心理咨询服务爱好者,成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依托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培训一批职工或聘请心理咨询师,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定期组织培训,为职工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3.每年至少开展4次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或开展团体心理治疗,引导广大职工提高心理健康意识,推动机关和企事业落实职工心理健康体检,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突发事件的干部职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三、搭建基层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4.各级工会要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辅导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为职工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5.建立各级心理预警监测机制,要定期对基层职工群众心理健康进行筛查评估,对筛查出具有心理风险的人建立档案,并把筛查结果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心理服务。

6.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职工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定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职工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7.加强宣传,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工会网站、职工之家、报刊、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对职工心理健康工作的知晓度和认知率。

8.举办职工心理健康科普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借助社会资源,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队伍

9.按照“工会牵头、职工受益、专家参与”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聘请来自学校、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的专业人才,到工会组织担任心理健康咨询专家。

10.强化工会自身心理健康方面的专业学习培训,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心理救助与疏导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做好职工心理健康辅导和教育。

11.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心理健康志愿者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社会化发展。

六、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12.高度重视,将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点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工会目标责任考核。

13.成立加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确定专人具体抓,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14.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企业员工心理疏导方案【第五篇】

在学校延迟20xx年x季学期开学期间,为更加有效地关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学生心理健康动向,学院分级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计科学子构筑起一道安全可靠的心理健康防线。

方案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开学

方案实施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学生

方案目标

1、预防学生们因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产生的心理焦虑或者恐慌情绪;

2、发现并疏导学生们因补考、降级、升学或者就业等问题产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3、关注学生线上教学思想动态反馈,处理安抚学生因延期开学、线上课程或者其他学院学校政策产生的不良情绪;

4、加强学生们新冠疫情防控意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具体举措

1、加强心理健康线上宣传,引导学生正确调整心态

辅导员通过专题网文、网课、晚点名等形式,为学生开展线上引导,为同学们讲解同学们如何在低效率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有效的身心锻炼;如何发现并及时调整自我不良情绪。征集学生在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线上学习方面的优秀典型和好的做法,通过“西电计科学工”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引导,为学生们提供确实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案例和方法。

2、建立线上四级防控体系,及时掌握心理健康数据

各年级建立“辅导员——班长——宿舍长——学生个人”的线上四级防控体系,逐级细致摸排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数据。

3、开展线上活动,提供网络服务,全面满足学生需求

针对在学业压力、就业困难、身体疾病和心理危机等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对接学校和学院层面的相关服务。

(1)学校心理健康服务:xx

(2)学校就业指导服务:xx

(3)学校资助服务:xx

(4)学院就业指导服务:学院副书记、16级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助理,7*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

(5)学院心理健康服务:学院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助理,7*2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

(6)年级/班级线上活动:各年级、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就业指导、学涯规划、心理健康等线上主题周点名和主题班会,心理健康委员为同学们进行专题讲解,班级策划开展线上心理交流活动。各宿舍长组织同学们进行线上视频交流,创新线上交流方式,以解压降压为主题,开展线上KTV降压、学习辅导等活动。

(7)党员先锋岗专题活动: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基于党员先锋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负责湖北地区学生日常问题反馈以及心理疏导工作。

4、丰富心理健康宣传形式,扩大教育引导影响力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心理健康征文评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网络摄影、摄像大赛,征集师生在疫情中相关心理问题方面(心理状态、心理转变、心理调适方法、亲子关系等)的文章,鼓励全体师生用不同的形式和载体,积极分享线上学习、居家防疫过程中的所思所感,将优秀作品进行整理,通过学校学院网络平台进行推送,积极传递正能量。

(1)征文要求

1、投稿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

注:作品要体现真实情感,不得编造、抄袭。稿件内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号(工号)、电话、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

(2)征文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终止日期为xx月xx日。

(3)投文方式

投稿人请将稿件投至邮箱:

38 83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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