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狗狗的那点事样例【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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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第一篇】

我喜欢狗。

我又非常怕狗。现在,我是个非常怕狗的主。一见到狗,哪怕是小狗,我都会下意识地躲起来,只到狗狗走远了,我才敢放松警惕,大胆走路。

其实,我小时候是很喜欢小狗的,邻居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雪白雪白的,我们都叫它小白。小白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晃悠悠的小尾尤其让我记忆犹新。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找它玩耍,还会时不时找点骨头之类的东西给它吃。我和狗狗小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怕狗狗,要从八年前讲起了。那年我五岁,爸爸见我如此喜欢狗狗,就带我去参观狗中,我近距离接触了“东方神犬”——藏獒。那是一家很大的藏獒基地,有百十只藏獒的规模。

看到藏獒。我一下子就惊呆了!

那家伙像狮非狮,似虎非虎,是犬而非犬。一只只藏獒在铁笼子里东冲西撞,令人望生畏,发出狼一般的嚎叫,低音很重,震撼性很强,听起来有强烈的穿透力。藏獒围栏周边的水泥墙,清晰地印着被藏獒利齿抓的一道一道深深的抓痕,有的藏獒立起来有一米多,庞大的身躯撞击在铁笼子上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哐啷哐啷声音。藏獒无论行走、坐、卧都如雄狮、猛虎般傲视一切,目中无人,霸气十足。

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藏獒和小狗是不同的。但是我心里还是留下后遗症,我再也不敢和小狗亲密接触,更不敢和他们打交道了。

人和狗理应成为朋友,我多么希望如此呀!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第二篇】

细细品味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是时候写1篇观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我与狗狗的那点事样例【汇编5篇】”,供您参考阅读。

今天,我们在学校看了个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主要讲的是:十四岁少女明莉和爸爸妈妈快乐的生活在北海道。天有不测风云,妈妈突然病倒住院,这时明莉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的小狗,看它惹人喜爱,便将其收养,在妈妈的提议下,明莉给它起名为“索克斯”,并与它定下了十个约定。不久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工作繁忙,照顾不到女儿,就此,明莉和索克斯孤单相伴,一起迈向成长。

明莉有个好朋友叫星进,为人执着,梦想成为演奏家。由于爸爸工作调动,明莉跟着搬去札幌,在找到新家前只能住宿舍,明莉只好把索克斯寄养在星进家直到他去国外留学。爸爸回家越来越晚,让明莉倍感寂寞。后来爸爸自觉欠女儿太多,毅然辞职,回到函馆开起了小诊所,索克斯也重回明莉身边。

几年过去了,22岁的明莉沿着幼时的梦想,考进了大学的兽医系,星进学成归国,与明莉重逢,两人成了恋人。明莉毕业后如愿进入动物园工作,忙碌的生活让她无暇顾及索克斯,等到她回过头想要弥补时,索克斯的年龄已过了约定的十年。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第三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我与狗狗的那点事样例【汇编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假临近,因为要出去旅游的原因,家中的狗不得不放在外婆那儿寄养,我们约定,每两个星期必去看一次它。

起初,在家游手好闲,没什么事干,经常去看狗,一个星期就去一次,每次看见被外婆养得肥肥胖胖的狗,心里很是开心。暑假大概过去了一个月,我去旅游了,虽说玩的'时间不长,大概两个星期左右,玩得很是开心,回来的时候,把看狗的和作业这事儿一起忘了。整天刷刷微信和看视频,自己也是处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状态,忽而想起了作业这事,暑假也过的差不多了,后悔当时也来不及了,马上开始写作业,心里满是焦急,唯恐开学那天作业来不及,这时,与狗的约定也想起来了!左手拿着电话,右手拿着笔写着作业,嘴里对外婆说:“喂,外婆啊,之前旅游回来把狗的事儿给忘了,这段时间要赶着写作业,没时间过去了,开学那个星期我再过去啊。”不等外婆回复我就挂了电话,毕竟现在是写作业第一,看狗第二啊!

终于,在开学前一天晚上我写完了作业,什么事儿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等着明天开学了。开学又是一个手抄报的作业,我一边开着电脑一边给外婆打电话,“喂,外婆啊,这周学校有手抄报,没时间去了,下次一定去啊。”说罢,我挂掉了电话做起了手抄报。

开学后又以学业为重,不知道在那个周末,外婆的邻居开了个酒席,那时候我想:这个正好去看狗,终于有时间了!我这么想着便上了车。谁料外婆那天上山,狗没看好――丢了!我这时后悔莫及。

为什么之前不好好珍惜与狗见面的机会呢?我为什么总是以忙于学业或者没时间为由呢?作业写快点就好了,至于时间么,不就如海绵里的水一样吗?肯挤总是会有的。唉,我现在怎么后悔也没用了,后悔也不能把狗找回来了,而且那个时候只要我肯去就可以把狗抱回来啊。我现在多么想念当时那只肥肥胖胖的狗啊,如果我好好来看这只狗,遵守着这个约定,我也就不会失去这条狗了。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第四篇】

考试——这个让学生加紧复习并且非常努力的日子。

考试是检测一个人一个阶段的最直接也是最好用的办法,但有些人喜欢也有些人厌恶。

我最讨厌的则是体育,因为我的体质一点都不好。虽然,腿是长了一点,但还是要“辜负”了它。总是跑步起来,跑得很慢。

没到体育考试的前几天,心中总是心慌意乱,在这个时候,总是在心里默默的提醒自己:你能行,好好跑!加油!但这句话总是不起作用,并且又总是勾起心乱。

终于跑完了,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虽然很不理想,但是我还是从心底感到高兴。因为我为我的坚持而感到欣慰---说明我能行。

而我最喜欢、最迫不及待想考的则是语文和地理。因为我觉得这两科非常简单,我最拿手。我觉得只要好好背过要背的内容和知识,好好背地理的图,就可以得到一个理想的分数。

发下试卷的时候,我总是会先扫一眼大体,之后再从头开始做,但是语文的课外阅读总是会难住我,因为我不习惯在做提前读那些文章,除非那篇文章非常吸引我,否则,我是不会读那些文章的;只有在做题时,不会了才去看一下文章。而地理就简单多了,只要好好被那些图和一些简单题的答案就不用愁地理考不好了。

其实,只要你把所有学科的基础打好后,能坚持不懈的做题,每天也不用很多,四五个就可以,这样就可以大体知道这一块都有哪些题型了,考试的时候就不用愁了。

突然明白:学好了,考试那就是小意思!功夫在平时,好成绩需努力。

唉,考试那点事!

我与狗狗的那点事【第五篇】

在这本书中,讲述了那些有关狗狗的温暖与感动,也让我找到了人世间最纯净、真挚的友情。

美国著名的剧作家——尤金·奥尼尔曾经说过:“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礼,并无休止地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是啊,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可能会背叛他,并成为他的敌人。他悉心关爱的子女可能会忘恩负义。可是,那个绝对不会忘恩负义的或是背叛自己的就是我们永久的朋友——狗。甚至当狗的主人走了之后,尸体被安放在冰冷的土地中,这时主人的狗狗依然陪在主人的墓旁,它的头趴在两只小爪子之间,温暖的肚皮紧贴冰冷的土地,似乎在怕主人被冻坏——即使主人走了,可是狗的忠实与真诚依然长存。

说到这儿,我思绪飞扬,不禁想起了我们小区那只可怜的小狗——“豆豆”。她本来是一个家庭中的一员,可是恨心的主人却因为它得了红眼病而把她抛弃掉了,主人的无情并没有让她心灰离去,她不舍离开已经生活了四五年的小区,每天徘徊在小区的周围,无辜的眼神诉说着她的不舍、无奈与心酸。小区的好多人也不舍得她离去,虽然她被一个小家抛弃了,但仍然有许多好心人定时喂它食物,有的人还为它专门搭建了一个温馨的小家,虽然很简陋,但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心意,她拥有了一个更大的家。现在的“豆豆”每天依然行走在小区的周围,每当夜幕降临,她都会回到小区,回到她眼中的家。

我喜欢狗狗,喜欢他们纯净的爱。在这本书中,我也懂得了人世间最真挚的爱与永恒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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