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员工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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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篇1

商场员工规章制度

(一)人事调配

1、员工定编管理

2、员工上岗管理

3、员工异动管理

4、员工离职管理

(二)劳动管理

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

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

(四)奖惩管理

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员工手册》实施奖励与惩罚。

(五)员工考评

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六)教育培训

1、上岗培训

2、在职培训

3、日常思想教育

(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

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

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

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

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行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

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如属合同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

2、员工上岗管理

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

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

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

b、上岗程序

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行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行说明。

面试:厂聘营业员工持经确认定编的“申请表”、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到人力资源部面试。面试合格后填写“厂商员工登记表”,提供详细地址、联络电话、担保人电话、住址。提供户口所在警署的户籍证明,提交近期彩色照片(1寸)2张。用途建立本企业员工档案。

※厂商异动员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动员工。

培训:合格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通知单”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每月初开班,培训期一个月)经培训考试考核结业后,人力资源部开据调配单,新员工持单到需要部门报到。

c、促销员(临时员工)

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

3)员工异动管理

①、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

②、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行,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则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

④、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行调整。

⑤、厂聘营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岗位调整。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

4)员工考核管理

①、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是绝对权威。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员工进行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

②、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

③、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行,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

④、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

5)员工离职管理

①、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行。

②、自动离职:

a、离职员工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天数提前向部门经理或区域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c、部门经理、主管应督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

③、公司辞退

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督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

④、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

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原则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

c、厂聘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区域主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商场批准,主管在三天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后(商品交接、退还工号牌、员工证、考勤卡、注销工号、交回更衣箱钥匙等),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d、对不适应工作和严重违规的厂聘员工,公司及厂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其程序为:区域主管提报并提出辞职理由,商场经理批准,负责当日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手,请退该员工。

6)员工工资管理

①、标准制定

a、员工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

b、公司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严格按合同执行。

c、厂商聘用员工工资标准由厂商自行制定。

②、工资发放

a、公司自有员工的工资每月11日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按合同从厂商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b、厂商自聘员工的工资由厂方自行发放。

7)员工膳食管理

①、全体员工(自有员工、厂商员工)必须在公司职工食堂就餐。

②、公司自有员工、厂商员工的膳食费用将按定编人数从厂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本规定为公司《员工手册》的补充规定,视同《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考核。

本规定望各商场、部门认真传达、培训,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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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员工规章制度篇3

1、元

2、上班迟到一小时按照旷工处理,连续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技师必修按照的仪容仪表上岗,并着统一工装,违者罚款100资押金一律不退。

3、浪费水电当班时间睡觉,点名不到者罚款100元。当月罚单三次以上加罚100元。

4、进房服务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带情绪做项目,违者罚款100元

5、与客人和服务人员乱拉关系,出现抢钟,乱排钟及技师之间相互点钟的行为,初犯罚款100元,所、所做项目作废;情节严重给予300元罚款,再犯除名。

6、被客人投诉做超出项目的行为,经落实严肃处理。轻者处100元罚款,单据作废,情节严重,予以除名。

7、严格遵守服务规程,不得无故减免服务项目,如人意所短或延长时间。由此出现的投诉和超时行为,罚款100元单据作废,并且买一节钟费

8、技师给顾客服务后下签单或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第一次罚款300元,再犯除名。

9、技师开错手牌或因技师送单不及时,产生的跑单,、错单现象,除本单金额外加罚同等金额。

10、严禁未经客人同意,私自填写钟费,强行索要小费的行为。一

经发现予以重罚吗,导致客人不予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索要小费被客人投诉的罚款200元。

11、遇到客人醉酒或无礼要求应婉言表拒绝,严重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但不得与客人争吵或辱骂客人,违者罚款100元。

12、收买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由此出现的假点钟行为,予以双方200元再除名。

13、延误上钟时间超出5分钟者罚款100元。

14、技师必须按照规定排钟,中途请假出队,返回后钟牌排尾,违者罚款100元,所作项目作废,按抢钟无效处理。

15、下班后非值班技师不得私自上钟,违者罚款100元,所作项目作废,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不得退却不行的,其他即时不得有异议。

16、不得同客人乱讲有违同行,店方的坏话。无中生有,添枝加叶,违者罚款100元,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17、技师之间吵架、打架当事双方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

18、即时二个月累计遭客人投诉三次者,予以除名。

19、当班技师不得喝酒或酒后上岗,吃异来食物,违者罚款100元。

20、请假必须亲自出面,或领班、主管未知的,罚款100元,电话,代请假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21、上钟讲普通话,两人以人不得以方言交谈,遇见客人、管理人员必须问好,违者罚款100元。

22、技师下钟立刻通知服务员或经理,收拾清理房间,如有遗忘罚

款100元

23、正常排钟、点钟、选钟、躲避或拒绝者停钟三天罚款100元,停钟期间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

25、不得使用点用和客户物品违者罚款100元。

26、因本人技术不过关,或违规操作,致使客户受伤的行为,公司予以1000元罚款,本人负责客人的全部医疗费用。

27、领班人员应保持仪表仪容,不得帯睡意上钟。由此产生的客人投诉或不予买单的现象,将予以100元罚款,并由技师本人自行买单。

28、保健服务未经许可,严禁关灯或遮挡窗口,违者罚款300元再除名。

29、公司内部人员不得乱搞男女关系,违者除名(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30、公司将实行定钟制度,自本制度公布起,第一个月:技师每10个钟必须完成6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0个点钟。第二个月:技师每10个钟必须完成8个加钟,全月必须完成15个点钟。月底统一核算予以公布,如完不成加钟或加点钟有本人自买所查钟费,并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新聘技师将在10日后参加执行制度)

31、每月月底进行发工资排位制,排名最后一名将予以淘汰制的劝退。

32、所有技师每日进行一次技术排查考核,技术达不到合格要求者

将予以下岗代培的处罚,二次考核仍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淘汰。

33、技师个人不得随意改排钟顺序,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必须经当值经理、主管同意,方可更换,否则按拒绝上钟处理,罚款100元,再犯除名。

34、严禁以任何借口躲避小客服务项目的行为发生,违者罚款100元,停钟一天,再犯除名。

35、对管理人员要尊进和坚决服从,对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言语中伤管理人员行为坚决予以除名的处理(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36、初犯规章制度拒不承认错误,对处罚不拒签字、态度蛮横者予以双倍处罚。

37、技师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结账单据,公司有权拒付

38、结账时发现单据手续等有问题,公司直接开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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