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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Java语言中,关键字abstract主要用来定义抽象类或抽象方法。 对于选项A,在Java语言中,关键字abstract只能修饰类或方法,代表抽象方法或抽象类。所以,选 项A正确。 对于选项B,在Java语言中,关键字final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和变量(包括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具体而言,final具有以下性质:①当用final修饰一个类时,表明这个类不能被继承;②当final修饰方 法时,这个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③当final修饰变量时,如果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则其数值一旦被 初始化之后便不能更改,如果是引用类型的变量,则在对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让其指向另一个对象。 因此,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不能被继承的,该方法不能为abstract。所以,选项B正确。 对于选项C,由于抽象类中存在没有方法体的方法,因此,不能被实例化。所以,选项C正确。 对于选项D,子类可以实现超类所有的方法(这个子类能被实例化),子类也可以是一个抽象类,此时 这个子类可以实现超类的abstract方法,也可以不实现。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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