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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析] 对于选项A,只要类中定义了构造方法(不管有没有参数),JVM都不会提供默认构造方法。因 此,选项A错误。 对于选项B,变量的作用域指的是可以使用此变量的名称来引用它的程序区域,变量声明在程序中的 位置决定了该变量的作用域。局部变量在方法或方法中的一个代码块中声明,它的作用域为它所在的代 码块(代码块是整个方法或方法中的某块代码,即以括号{}包括的代码)。所以,局部变量仅在定义它的 方法或块内可见。因此,选项B正确。 对于选项C,在使用其他类的方法的时候,需要用“类名,方法”来引用,不能直接通过方法名字引 用。因此,选项C错误。 对于选项D,只有被static修饰的变量才是类的成员变量,但是当类中的变量被private修饰的时候, 其他类是无法直接使用的。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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