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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与保护
——由开发古镇L州所想到的
古镇L州,是一个有2500多年历史,文物古迹众多,历史文化浓厚的古镇。2014年,省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投资3.15亿元对L州古镇进行保护性开发,目的是把L州打造成一个以居住休闲为主的旅游地。
这引起了古镇开发与保护关系的争论。对古镇,如果不开发,任其风雨侵袭,自然发展,长此以往一些历史遗迹就会在岁月中消失;一旦开发过度就会破坏历史文物和建筑古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古镇的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解决好这个矛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古镇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开发,实现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古镇开发与保护上存在着一种倾向,认为开发古镇必然会破坏文物古迹,使古镇丧失原貌,要保护古镇就不能对它开发,要对它开发就无法保护。这是把保护与开发对立起来,是一种错误的倾向。其实,古镇的开发与保护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适度地开发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保护不是静态的,不能听之任之,消极保护,应该在开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保护,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古镇的开发与保护,核心工作在二者的结合点上,谁兼顾得好,谁受益;搞不好,古镇就成了“四不像”。只有找准开发与保护的结合点,科学地开发它,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乱开发肯定不行,那将成为历史的罪人;但死守也不行,因为它不能带来效益,也看不住、守不牢。只有搞好开发,发展好旅游,才能有保护的力量。
在古镇的开发与保护上,首先,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历史文化古镇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保护、开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古镇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从无序走上有序,从不自觉走上自觉的发展轨道。其次,要树立科学开发保护的理念。既要全面系统地总结我国文化遗产地旅游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又要学习和借鉴各国各地区的先进做法,走适合本地实际的古镇可持续发展的开发与保护之路。再次,在古镇开发时要以保护自然、弘扬文化为前提,充实古镇文化内涵,提升古镇环境和文化品位,建立保护与开发并重、开发服从保护的工作机制。最后,完善保护模式。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逐步形成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互促进、文化传承与环境保护交相辉映、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的模式,为古镇的旅游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
古镇是中华民族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华夏子孙共同的精神财富,我们要以全民族的视角,正确审视和处理好古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让古镇在历经千年风雨的洗礼后,在新时期仍能绽放出灿烂的时代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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