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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又称“社会历史观的根本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社会历史观中的表现。它是解决一切其它社会历史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是划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唯一标准,也是两种历史观斗争的焦点。
(1)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它的本质内容。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
(2)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是社会精神生活及其过程的总称。
① 从它的主体承担者看,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② 从它的高低层次看,分为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科学、宗教、哲学等意识形式,以及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辩证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① 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新的历史条件的产生,要求有新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意识形态的更替,其根本原因在于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社会意识。
②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社会意识不是与社会存在无关的独立实体,它不过是以观念体系形式反映出来的社会存在。反映者必须依赖于被反映者。
③ 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这是由社会意识自身所具有的内在本性决定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虽然根源于社会存在并以社会存在为内容,但它却是以自身固有的观念形式、并依自身固有的观念运行的逻辑去反映社会存在的。所以,它一旦形成便作为异于社会存在形式并对社会存在具有超越性的一种特殊存在,去同社会存在相对立,并对社会存在产生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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