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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矛盾是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同样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固有的。实践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只有把联系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矛盾的关系,把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双方看作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才能理解和说明客观事物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发展的。由此,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联系与发展的观点为什么构成了辩证法的总特征。
(2)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量变质变规律体现的质与量、质变与量变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量变与质变这两种状态都是由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所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体现的肯定与否定、继承与发展、回复与前进的关系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事物的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的前进运动则是矛盾运动的展开形式。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人的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认识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等关系,无一不是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是要以概念的矛盾运动去反映、表达“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矛盾分析法因此构成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根本方法,提供理解现存事物及其运动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旧事物的不断灭亡。因此,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实质的唯物辩证法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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