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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这句话的含义是: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考察社会历史不能离开人及其活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的前提是现实中的个人,因而历史在本质上既不是某种纯粹自然物的运动,也不是由“神意”或抽象的精神力量支配的过程。所以唯物史观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这一观点与对历史本质的唯心主义的理解不同,唯物史观要求直接面对现实的人的活动过程,并对这一过程作出科学的阐述。
(1)现实的人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
在自然界中,发生作用的是纯粹的自然力,因而只存在因果性,并不存在目的性;而在社会历史领域,发生作用的是人,是他们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活动着的任何个人都有明确的目的,每个人的意志都对历史过程起着作用,但它们不是作为单个的意志而是作为所有意志融合而成的总的合力去起作用的。这说明人的活动不是孤立地而是社会地进行的,人们的活动是相互制约的。正是这种相互制约产生一种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即恩格斯所说的“总的合力”。推动历史运动的力量是这种由无数个人活动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总的合力”,历史也就不过是全部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总和。
(2)人的活动的目的性与人的意识活动相联系。
由于人的活动本身具有目的性这一明显特征,而目的性又总是与人的意识活动相联系,所以如果只停留于事物的表面,只满足于考察人们从事历史活动的动机本身,就会把目的、意识误认为是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在根本上颠倒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掩盖社会历史发展的真实本质。在唯物史观创立之前,各种历史观点都陷入了唯心主义的。
(3)目的论的历史观是唯心论的历史观。
由于唯心史观只是停留在“目的”或“意识”等精神动力的层面,而没有进一步探寻并发现社会历史深处的物质动因,所以,它在对历史乃至整个世界作“目的论”解释的同时,最终把历史完全归结为意识活动。肯定人类活动的目的性与目的论是根本不同的。目的论是关于目的性的虚假观念,它是从人的活动中抽象出目的性,然后又把它置放到人的活动之外,把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解释为这种目的的实现过程。以主观的目的或意识来解释历史的是主观唯心主义,以客观的目的(神意或客观精神)来解释历史的是客观唯心主义。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将目的或意识理解为推动历史的最终决定力量。
综上所述,历史本身并不存在什么目的,只有人的活动才具有目的。目的或意识只是人们进行历史活动的主观动因,在其背后则隐藏着更加深刻的“物质动因”。只有当这样的物质动因被彻底揭示出来并得到正确说明时,才有可能对人类历史作出唯物主义的、科学的解释。因此,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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