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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妊娠T1期甲亢的治疗

[解析]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治疗原则是在妊娠期及产后在力争对母亲及胎儿无影响的条件下,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自妊娠12~14周起,胎儿甲状腺有聚碘功能,因此禁用放射性碘治疗;普萘洛尔(心得安)可使子宫持续收缩而引起胎盘和胎儿 发育不良,应慎用或不用。故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主要选择内科药物治疗,妊娠T1期首选丙硫氧嘧啶,药物剂量不宜过 大,而甲巯咪唑(他巴唑)的致畸作用已经有明确报告。但T2、T3期、哺乳期首选甲巯咪唑(他巴唑),因为丙硫氧嘧啶致急性重型肝炎已经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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