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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赵某的申诉要求不合理。(2)教师既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应当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赵老师只强调了自己权利的享有,而没有履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3)《教育法》规定学校有“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因此,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出对赵某的处分决定符合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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