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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综合能力》考点知识讲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他组件的检查工作

佚名  2019-05-30 10:37:01  网络

检查内容

1.外观检查

(1)各组件的铭牌清晰,有安全操作指示标识和产品说明书。

(2)各组件结构不得有加工缺陷及松动情况,表面不得有明显锈蚀、涂层剥落、起泡、毛刺等缺陷;水流指示器桨片完好无损。

(3)末端试水装置的试水阀上有明显的启闭状态标识。

2.功能检查

(1)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检查的要求:①水流指示器应按标准规定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a.流量小于等于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应报警。

b.报警流量应该是在15.0~37.5L/min间的任意值,到37.5L/min时,必须报警。c.报警流量不应大于37.5L/min。②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需要检查桨片动作后报警延迟的时间,要求在2~90s范围内,且不可调节。

(2)压力开关。

在测试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时,要检查其常开或者常闭触点通断情况,要求动作可靠且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

末端试水装置检查的检查要求:①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测试,试验压力要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且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关闭,测试结束时末端试水装置各组件无渗漏。②末端试水装置手动(电动)操作方式灵活,便于开启,在末端试水装置开启后信号反馈装置能够输出信号,试水阀关闭后,末端试水装置无渗漏。

检查方法

(1)检查“1.外观检查”采用目测观察。

(2)检查“2.功能检查”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目测观察;其中主要有试压泵、压力表、万用表、交流或直流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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