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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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 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 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 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 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 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 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 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 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 第九条 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第十条 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

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方案【第二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方案【第三篇】

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中最敏感、最重要、最为业主所关注的工作,只有安居才能乐业,这是大家共同的心理。为业主营造一个平安、舒适、和谐的社区,也是我们物管企业的服务宗旨。为了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出入,最大限度保障园区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硬件设施建设和准备

1、东、西大门道闸系统和收费系统好,设立岗亭;未正式收费前,道闸系统能够兼容业主卡,业主车辆刷业主卡能进入小区,开始停车收费后,启用停车收费卡,道闸系统禁用业主卡;

2、机动车道两旁增设非机动车道(供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出入),非机动车道两旁用铁艺栏杆完全封闭,便于人员的管控;

3、沿江大门的小拱门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外侧空白区域安装伸缩门或铁门封闭;

4、非机动车道加装门禁系统,并在门禁系统上方增设防雨棚,便于门岗值班员在雨天对出入车辆和人员的管控以及便于业主出入刷卡不被雨淋;

5、各楼栋负一层与车库间出入口加装铁门,并安装门禁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6、地下车库出入口安装道闸系统,加装摄像头监控

7、商铺加装对射摄像头便于夜间的监视管控;

8、大门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工作人员、服务前台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频道,方便工作联系。

二、宣传和提示

1、宣传手段:张贴公告、电话告知、上门拜访;

2、宣传内容:封闭式管理的动机和好处、实施封闭式管理前业主应做的准备和实施封闭式管理后应做的准备;

3、在门禁系统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提示告知业主进出注意事项。

三、人员配置

1、东、西大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各配置秩序维护员2人,兼顾机动车辆出入秩序维护,共计四人;

2、地下车库每个车辆出入口配置秩序维护员1人;

3、地下车库设置1人,负责对车场进行巡查和管控;

4、户外设置2人巡逻园区,并对装修户进行巡查;

5、监控中心设置2人,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监控画面的巡视和对可疑目标的跟踪。

四、小区出入口管理

(一)人员出入管理

1、行人或二轮车辆只能通过地面非机动车道出入小区,禁止走地下车库出入口或地面机动车道

2、非机动车道严格执行出入分道:进入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入”道;离开小区的行人、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只能走“出”道;

3、业主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入小区,须刷业主卡;如果忘带业主卡,门岗人员礼貌须询问业主房号和身份证后四位并登记,之后通过对讲机向客服前台核实,无误后放业主进入,并友善提示业主下次带好业主卡;

4、业主亲戚或忘带业主卡的家人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员需仔细询问当事人姓名、需要去的房号等信息并做好登记,经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要参观园区,请参观人员出示公司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联系函等或接相关领导电话通知,方可放行,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6、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门岗队员应主动、热情问候,看见老人手上提物品,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主动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家门口;非本园区老年人想要进入园区,问清老人去哪后,门岗人员应呼叫巡逻人员至门岗,帮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业主家,并予以确认,如业主不在家,及时与业主联系,如业主短时间内不能回来,则请老人至物管处休息片刻,直至业主回来;

7、推销人员进入小区前,门岗人员应询问去向,经核实确因有业务联系,经客服前台向业主征询同意后,方可放行,否则应婉转地拒绝其入内。如在园区内巡逻发现或经业主举报有推销人员后,应及时地对推销人员进行拦截,确认无违法行为后,逐出园区,如有违法行为,可交派出所;

8、装修(含空调打洞、铝合金安装)工人凭出入证进入小区,无出入证禁止进入,除非前台确认确是业主来电通知同意进入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巡逻队员带其到客服前台其办出入证(只来一次人员可不办理)并加强对他们的装修巡查,杜绝违规行为。

9、公司员工凭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印章的工牌方可进入园区,特殊情况,经向其他部门或领导请示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出入管理

1、地面机动车出入口车辆管理

1业主车辆刷停车卡进入小区(收费系统启用前刷业主卡),如果业主忘带停车卡或业主卡,经确认无误后,可放行;

2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门岗人员确认无误后,告知其不能驶入小区人行道路且停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超1小时按规定收费)方可放行进入,并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做好车辆停放安排,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3公司员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4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垃圾清运车辆、清污车辆、政府公务车,可灵活放行;

5对于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可引导其停在小区外。

2、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车辆管理

1禁止拉装修材料、搬家车辆、拉家具或送水车辆进入地下车库;2业主刷月租卡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刷临时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离开地下车库时须按规定向车辆收费员缴纳临时停车费用后,收费员方可放行;

3员工车辆可停放地下车库,如公司有免费政策,可免费停放,否则须交按规定纳停车费用。

(三)物品出入管理

1、发现业主(住户)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管制物品进入小区的,值班人员应善意提醒。当业主(住户)执意要带入时,当班员应做好登记,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人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3、物品出区凭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认真核实后放行(重在核实);

4、如服务中心下班后有物品出区,需业主到现场出示业主卡和业主有效证件登记或者通知人员业主家核实情况后方可放行;

5、服务中心下班后若有租户物品出区,则应婉言拒绝其将物品搬出区,待服务中心上班后核实开具放行条放行;

6、每班下班前,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中队长,并由中队长上交客服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及放行条保存期为2年。

(四)装修材料管理

1、装修材料进入时,门岗应仔细检查询问,同时用对讲机向前台核实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经核实允许,人员方可入内;

2、如有防盗窗、空调、防盗门入区通知装修巡查组跟进核实安装,杜绝违规;

3、露天太阳能、雨棚、大型槽钢,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园区。

五、监控中心管理

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器材正常使用,保证与外界联系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迅速处理,并定时、定位、定人作好记录和录像,对发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2、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的神经中枢,是整个小区的眼睛,监控员责任重大,工作不得马虎大意、更不能出现睡岗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起到指挥调度的作用,将各种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监控中心要随时注意电梯内的情况,发现有装修垃圾进入电梯,第一时间通知巡逻岗跟进,杜绝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4、值班员要随时注意监控画面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巡逻人员进行核实;

5、值班员要学会利用监控跟踪可疑人员和车辆,并适时通知巡逻岗嫌疑人或车辆的方位便于及时跟踪。

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方案【第四篇】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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