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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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以来,信息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股室的配合帮助下,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岗位职责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魅力后台人员数据库资料,为局内办公利用信息魅力平台便利、快速发布通知、消息打好基础;

二是按照省、市要求,构建了网络机房,为各股室铺设、调通了环保专网线路,并配合市局不定期进行环保专网数据调试,确保环保专网正常运行,为各股室在环保专网上开展业务工作提供网络保障;

三是与办公室人员共同参加电子公文传输培训,学习电子公文传输技术、要求,并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做好硬件配置、软件设置,为电子公文传输的正常运转打好基础;四是维护互联网及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给监察的大队、监察中队等股室设置了共享打印机,并多次对相关股室的网络及计算机应用进行维护。

2政务信息方面:截止12月20日,与办公室一起对各股室上报的193篇政务信息进行修改、编辑、上报,共上报省、市网站153篇,市局网站采用142篇,省厅网站采用19篇。

说明:各股室上报信息有的不符合上报要求,有的属共同上报、采用,故各股室上报总数与局上报省、市总数不一致。

3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县政府考核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240篇。

4文秘写作方面:与办公室共同完成环保扶贫攻坚规划、政协、人大提案回复、县志环保篇章、领导讲话、总结汇报等文字性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环境信息化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个别股室政务信息意识不强,信息上报数量少、时效性差,不能及时、准确反映股室工作开展情况。

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工作总结【第二篇】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筹备好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中国的绿色崛起。邀请了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吴代赦在市政府召开的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上,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讲解。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和南昌大学的环保专家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各县区、局直各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专场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能力。四是执法人员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获得“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监察七科负责人万薇薇获得“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认领。2021年我局权限内行政权力事项共3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20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检查类7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类7项。二是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根据《关于开展南昌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录入工作的通知》(洪政服字〔2021〕26号)要求,将我局7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部门业务专网进行在线办理。

(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到信用修复“只跑一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更高效服务企业,做到“信用中国”信用修复“一次不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修复“只跑一次”。对已完成违法失信行为整改并符合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主动出具信用修复意见,指导和协助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并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二是开展“主动上门式”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出台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上门式”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打造“升级版”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依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1年1-12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11次,累积接待企业487家,接待人数582人,受理问题或事项469件,现场答复或解决问题467件,收集意见3件。本年度我局共接待企业86家,通过发放12张调查问卷随机抽查企业满意度,企业均表示满意,满意度为100%。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出台《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的通知》,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常态化工作的具体要求。2021年11月出台了《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大队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二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赔偿工作。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发现案件线索数80件,启动赔偿数73件,终止调查数7件,在办但未办结数6件。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要求,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单位草拟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南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对城市重点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报请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时抄送市司法局。

(六)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市本级将检查对象更新录入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其中,市本级共录入企业262家,A类企业39家,B类企业94家,C类企业88家,核技术放射性性企业41家。同时将执法人员也更新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区内的A、B、C类企业以及各县的重点企业纳入到市本级的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目前,平台已录入658家企业,执法人员65人。二是及时完成系统抽取、现场检查和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抽查比例要求,执法支队已完成全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抽取了317家企业,其中,A类企业137家,B类92家,C类64家,核技术利用24家,共抽取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结果已在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和我局门户网公示。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基本做到了依法将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及时公示;依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在绿色南昌、中国南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办理系统、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平台,截止目前,2021年公示了41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不断督促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基本做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市共10个执法机构均使用了移动执法系统,共录入执法人员115人,2021年我市共有执法记录3195条。我市不仅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也配备了VOCs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电脑及打印设备、音像记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等,并常态化使用两架无人机开展环境执法巡查,助推“科技环保”。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逐步从“人力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进而有力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市本级的行政处罚立案资料都经法律顾问团队和执法支队法制科初审,再经市局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审理委员会会议集体审议。充分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安全阀的作用,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八)严格规范执法文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区依据《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标准》的要求,采用交叉互评和复核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本级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九)加强部门联管共治。

一是联合公安、检察院印发《关于印发打击危废和自动监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南昌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开展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电动自行车废旧铅蓄电池暂存转运、在线设备数据造假等专项排查。二是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出台了《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暂行)》、《南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规程(试行)》等,并就案件移送机制、联合执法方式等与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021年与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28次。

(十)规范执法人员证件管理。

一是对因退休、调离、遗失等原因的3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注销。二是组织市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到位情况和机构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情况,对相关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梳理,共组织41人参加了执法考试。全部通过在线学习考试。根据考试通过情况和新办以及转隶人员情况,向市司法局申请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已办理和发放99张执法证。三是组织县区人员进行执法考试和换证。共组织70人参加了执法考试,现已全部通过考试。

(十一)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深化行政复议改革。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复职责。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答复书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等。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6件次(含二审),截止目前,我局领导都出庭应诉,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十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梳理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局官网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布,切实抓好决策预公开、反馈情况公开、决策后公开。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已完成决策全过程公开2项,决策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十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注重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我局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将生态环境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2021年,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与努力,但与省市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查执法机构改革到位后,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上收,上收机构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是案卷制作需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的笔录、现场勘查记录,有些内容不完整不详实,表述不准确。我局通过案卷的评比、执法人员交叉检查、轮岗交流和组织专题培训逐步解决业务水平和标准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案件办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出台的新法、新规进一步系统学习。随着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环保相关法律不断的修改完善,对传统模式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更高,持续不断的法制培训,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执法人员科学适当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

三、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局将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八五”普法为总基调,以推动“法治生态环境”建设为总抓手,持续深化法治监督、执法提升、“八五”普法宣教等活动,抓出成效,抓出特色亮点。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后,起草部门应依法开展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四)强化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衔接。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

(五)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

(六)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生态环境局审批科工作总结【第四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扣围绕“七五普法”宣传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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